老人有两个儿子,目前健在,想写份遗嘱把房产给小儿子,需要公证吗?具体如何办理

老人有两处房产,大儿子已经得到了一处,原来商定好剩下的一处留给小儿子,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剩下的那处房产增值了不少,为了老人过世后两个儿子不发生纠纷,所以老人想现在写份遗嘱把剩下的那处房产留给小儿子,请问具体该怎么操作?或者说能不能趁老人健在的时候通过买卖或者赠与的方式操作,那个缴税少?求大家帮忙回答

您好,遗嘱、赠与和买卖都可以办(有房产证的前提下),遗嘱是在老人百年后才生效,生效后在办理遗嘱继承公证手续,房产可以到继承人名下。赠与和买卖现在就可以过户至小儿子名下,买卖不需要经过公证,赠与需要经过公证,买卖和赠与的税费请咨询房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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