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学位可以保留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必须通过博士学位的课程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申请博士学位人员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有重要著作、发明、发现或发展的,应当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有关的出版著作、发明的鉴定或证明书等材料,经两位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学位授予单位按本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审查同意,可以免除部分或全部课程考试。
扩展资料:
学位授予的相关要求规定:
1、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参加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教学人员应当从本校讲师以上教师中遴选。授予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的单位,参加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教学、研究人员,主要应当从本单位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中遴选。
2、授予博士学位的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中至少应当有半数以上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
3、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由学位授予单位具有教授、副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主要负责人(高等学校校长,主管教学、科学研究和研究生工作的副校长,或科学研究机构相当职称的人员)担任。
参考资料来源:教育部-国务院批转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一次(扩大)会议的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
但是报考博士的时候,学校的要求是取得硕士学位啊,而不是有毕业证就行。关于这个教育部有相关文件嘛
追答在国内报考跟毕业是两码事,完全分离的。报考要求也就是卡入学而已,只要考上了即可,即便你之前学历什么伪造,根本没人在乎。就算你博士毕业,学校里认识你的人也就是有个大概印象而已,根本没人会知道你硕士学位给取消了,没几个会认得你有什么科研成果,就算有人去检举你,估计学校也不会采纳,如果你有硕士学历证书,铁定没问题。。
追问这个不是检举不检举的问题,因为硕士学校在取消学位的时候,会通知收回学位证书并通知所在工作单位,那么就不会通知博士所在学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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