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工伤鉴定老板不服提出复查是否合法

如题所述

这是合法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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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6-28
合法。。如果对鉴定结果不顾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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