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监督管理

如题所述

(三十三)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后3年内满足以下条件的,可直接换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1.未发生人员死亡事故,或者10人以上重伤事故(一级达标企业含承包商事故),或者造成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爆炸、火灾、泄漏、中毒等事故。
2.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有效运行,并有有效记录。
3.安全监管部门、评审组织单位或者评审单位监督检查未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
4.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
5.每年至少进行1次自评。
(三十四) 评审组织单位每年应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达标危化品企业进行抽查, 3年内对每个达标危化品企业至少抽查一次。
抽查内容应覆盖企业适用的安全生产标准化所有要素,且覆盖企业半数以上的管理部门和生产现场。
(三十五) 取得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后,危化品企业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危化品企业应将自评报告报评审组织单位审查,对发现问题的危化品企业,评审组织单位应到现场核查。
(三十六) 危化品企业抽查或核查不达标,在证书有效期内发生死亡事故或其他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被撤销安全许可证的,由原公告部门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并进行公告。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被撤销后,应在1年内完成整改,整改后可提出三级达标评审申请。
(三十七) 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等级被撤销的,由原发证单位收回证书、牌匾。
(三十八) 评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培训合格证书由原发证单位注销并公告:
1.隐瞒真实情况,故意出具虚假证明、报告。
2.未按规定办理换证。
3.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开展评审工作或参与标准化工作诊断等咨询服务。
4.因工作失误,造成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
5.利用工作之便,索贿、受贿或牟取不正当利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三十九) 评审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评审资格由授权单位撤销并公告:
1.故意出具虚假证明、报告。
2.因对评审人员疏于管理,造成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
3.未建立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无法保证评审工作质量。
4.安全监管部门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问题。
5.安全监管部门发现其评审的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不到《评审标准》及有关文件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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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监督管理
对于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有明确的规定和管理要求。一旦企业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标准并取得证书,在三年内,若满足以下条件,可直接换发证书:无人员死亡事故,重伤事故低于特定标准,无重大经济损失事故;企业持续运行标准化,有有效记录,监管部门检查未发现重大问题或隐患;生产经营场所...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监督管理
2.安全生产标准化持续有效运行,并有有效记录。3.安全监管部门、评审组织单位或者评审单位监督检查未发现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突出问题或者重大隐患。4.未改建、扩建或者迁移生产经营、储存场所,未扩大生产经营许可范围。5.每年至少进行1次自评。(三十四) 评审组织单位每年应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达标危化品企...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总 则
评审流程严谨,危化品企业需经历自评、申请、受理、评审、审核、公告和发证等步骤。这个过程确保了评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为了支持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市级以上的安全监管部门需要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专家库,为企业的标准化建设提供专业的技术指导和咨询。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的介绍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于2011年9月16日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安监总管三2011145号印发。该《办法》包括总则、机构与人员、自评与申请、受理与评审审核与发证、监督管理、附则7部分43条。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基本信息
提升标准化水平。各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收到通知后,应结合各自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和执行这一管理办法,确保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有效落实。发布日期为2011年9月16日,这是指导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重要法规文件,对于保障企业及员工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附 则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在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方面,对已通过达标考评的企业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在办法印发前已达标的企业,须按照办法第十八条规定进行诊断,提升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并在原等级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三个月重新申请评审。一级或二级的企业可以直接申请新二级评审,无需从头开始。对于已取得安全...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机构与人员_百度知 ...
评审单位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如具有法人资格,拥有必要的设施和专业团队。其中,至少10名评审人员需持有培训合格证书,且至少5名具备危险化学品相关知识或实践经验。评审单位需定期进行内部审核和工作总结,并向监管部门提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化学品登记中心作为技术支撑机构,负责全国危化品企业的安全标准化技术...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审核与发证_百度知 ...
公告单位在实施公告时,会遵循一定的程序。在公示安全标准化一级、二级、三级达标企业的名单前,公告单位会先征询企业所在地省级、市级、县级安全监管部门的意见,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最后,评审组织单位负责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证书和牌匾,这些证书和牌匾的有效期为三年,自评审组织单位审核通过的...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管理办法受理与评审
评审组织单位在收到危化品企业的达标申请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材料审核。若符合条件,将予以受理并通知企业;反之,将直接拒绝并说明原因。在受理后,评审组织单位将在2天内指派评审单位,转交相关申请材料,由选定的评审单位进行详细的评审工作。评审周期从接到通知之日起,评审单位需在4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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