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低值易耗品已经发生毁损、遗失等,不能再继续使用时,应将其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成本费用。
领用时一次转销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转入有关的成本费用,借记有关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科目。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借记“原材料”等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
分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借记“待摊费用”等科目,贷记“低值易耗品”等科目。分次摊入有关成本费用时,借记“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待摊费用”等科目。报废时,将报废低值易耗品的残料价值作为当月低值易耗品摊销额的减少,冲减有关成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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