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孩子12岁在校内和同学在课间内嘻闹时被对方摔倒致小腿骨折谁...
由小孩监护人(一般父母)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学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
我家孩子12岁在校内和同学在课间内嘻闹时被对方摔倒致小腿骨折谁负责...
小孩在校内和同学课间嬉戏,导致小腿骨折,那么,这个责任应该是,都有责任,一切花销应该共同承担。
小学生在学校与人嘻闹脚骨折该谁负责,学校不承担医药费,该怎么办...
首先找对方家长,负有主要责任。其次是学校,因为是在校内发生的,学校负有看管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