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承担老人赡养,离婚后有权利承担老人的遗产么?

夫妻共同承担养老人30年,离婚后一年房屋拆迁,有机会分不分拆迁款么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夫妻共同赡养老人,如果老人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离世且并未立有遗嘱将遗产分配给具体的人时,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予以分割。如果离婚后,老人离世,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遗产分配,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此时,因为已经离婚,作为曾经的女婿或者儿媳是无权继承老人的遗产的。当然,如果老人生前立有遗嘱,明确遗产继承人,则遗嘱优先。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5-26
没有,子女有权利继承父母的遗产,儿媳妇和女婿是无权继承公公婆婆或者岳父岳母的遗产的,婚姻关系不会改变这个权利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5-26
有机会分得拆迁款,因为在离婚之前,妻共同承担老人养老30年,赡养老人是做儿女应尽的贵任,但是现在已经离婚一年多了,当时离婚时在协议书上己经把夫妻的共同财产己分割完了,离婚以后一年了房子才拆迁,离婚协议书上房子叛给谁了,国家下来的补助款就是谁的
第3个回答  2020-05-26
拆迁款应该是看户口的,因为这个钱不是老人给而是国家给。
第4个回答  2020-05-26
不可以,婚前共同赡养老人是你对配偶的情分,但既然已经离婚,对方的家庭也就与你无关。离婚时候你们应该已经就财产问题达成协议,既然协议时你已经认同,就要遵守契约精神。当初你愿意放弃,就得认。假如最后出现的是对方老人产生巨大债务或者重症需要很多钱来救命,已经离婚的你还会来分担吗?当然,这样有情有义的人也有,那多半是出于误会而离婚且还有很深感情基础的情况。题文中,对方如果出于情义愿意分给你当然也是可以的。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