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流行音乐,是指那些结构短小、内容通俗、形式活泼、情感真挚,并被广大群众所喜爱,广泛传唱或欣赏,流行一时的甚至流传后世的器乐曲和歌曲。这些乐曲和歌曲,植根于大众生活的丰厚土壤之中。因此,又有"大众音乐”之称。流行音乐起源于美国的
爵士音乐。20世纪初,美国出现了一种由多民族文化汇集而成的爵士音乐。这种新兴音乐,以它独特的演奏(演唱)方式,刷新了听众的耳目,轰动了全美国,又很快传遍西欧各国。在今天,流行音乐所包含的内容极其广泛。在器乐作品中,它包括丰富多采的轻音乐、
爵士乐、摇摆舞曲、迪斯科舞曲,探戈舞曲,
圆舞曲以及各种不同风格的舞曲和各类小型歌剧的配乐等。流行音乐中器乐作品的特点是:节奏鲜明,轻松活泼或抒情优美,演奏方法多种多样,音响多变,色彩丰富,
织体层次简明,乐队规模不大,现代作品多使用电声乐器。声乐作品的特点是:生活气息浓郁、抒情、风趣、音域不宽,手法通俗、曲调顺口、易于传唱;歌词多用生活语言,浅显易,易为听者接受和传唱;歌手多是自成一格的流行歌星,发声方法各有千秋,不受声乐学派的约束,演唱时感情重于声音技巧,动和自由不羁,自然亲切,易引起听众的共鸣;小乐队的强声伴奏与歌声融为一体。由于流行音乐具备上述特点,所以就能够和群众连在一起,无论文化水平的高低,都易于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