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户口在原籍、档案在外市公共人才服务机构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在原籍人才市场开具调档函;
2、凭调档函到外地人才市场调取档案,并移交到原籍人才市场,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行政(工资)介绍信、转正定级表、调整改派手续等材料不再作为接收审核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必备材料。
3、原籍人才市场档案管理人员对档案进行查阅、审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办理存档手续。人事档案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其他开封、复印、缺少主要材料的人事档案等均不能办理存档手续;
4、由原籍人才市场存档人员填写存档人员登记表,并办理存档手续。
人事档案转出须知
1、集体户口、党组织关系挂靠人员须先转出户口和组织关系,再办理档案转出;
2、保险代办人员须办理停保手续后,方可办理档案转出;档案转出,实人认证后按照实际情况选择档案转出方式上传相关材料,提交申请。
3、结清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