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借我钱三年了,有欠条,现在人跑了,我该如何收回这笔钱?

如题所述

1、哪一个法院有管辖权?
首先你要全力查找借款人的下落和确切的居住地址或上班地址,以便以法院可以顺利准确地送达诉讼文书。如果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找不到借款人下落的话,则向借款人原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2、借款已经经过3年,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如果欠条上“有”注明还款时间,从承诺还款之日起2年内你有权向法院起诉,超过2年法律将不予保护,法院会驳回你的诉讼请求。
如果欠条上“没有”注明还款时间,诉讼时效则从立具欠条之日起20年内,超过20年法律将不予保护。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1-11
人都跑了,很难要回来了
假设这事情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有中断情形),走诉讼索要欠款,如果你知道那个债务人存有钱的账户,你可以在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兴许你还能要回来(通过法院直接划拨债务人银行账号上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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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0-11-11
最简单的方式,拿着欠条,注明欠款人的详细信息,到法院申请支付令。如果不还得花,还可申请强制执行。
第3个回答  2010-11-11
抓不到人,拿不到钱。抓到了人,他没钱还你,也拿不到钱。就算强制执行,你让他卖血还你啊。总之,这种情况,施恩莫望报,不然郁闷的是自己。借钱我只借给好友。就算不还也无所谓。
第4个回答  2010-11-11
直接到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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