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甲的生意股份签定了一分合同,甲卖的不是自己的股份而是乙的。可本人于乙并不认识,直使之中也未见到乙本人是丙代签的字。乙本人也毫不知情。再不知青的情况下签定了合同。事后到分红是乙本人不承认之事情。造成纠纷,本人要求退回钱款可甲说钱不在他那,需去乙要。可乙说不知道此事情。最后知道甲伪造了合同让丙签的字也不是乙的名字。本人咨询需要什么证据才能立案。如果到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几日立案是否给予什么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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