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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湖南娄底市直学校教师招聘报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服从组织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身体健康,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普通话等级达到职位要求:报考语文教师职位的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报考其他教师职位的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
5.教育和人社部门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其他条件
1.报考高中教师职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
(2)具有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职位相符。
2.报考初中教师职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具有普通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职位相符。
3.报考小学教师职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普通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职位相符(其中报考普通小学科学职位学历专业和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不限)。
4.报考娄底幼儿师范学校教师职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语文、数学和英语职位须具有普通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位证书;学前教育、教育学、音乐、舞蹈和书法职位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2)具有普通高中(含中职)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3)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须与报考职位相符。
(三)未转正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
更多湖南省教师招聘考试信息及备考资料见:湖南教师招聘网(http://hn.zgjsks.com/?wt.mc_id=bd11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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