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做保洁员,月工资还没达到市里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工资,单位新来的主人百般刁难,已经辞退了好几个人,现在想辞退我,我还有两年即将退休,在工作上一直勤恳有加,请问根据劳动法,我如何维权?单位是否能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另外如果我请病假,病假工资怎么算?请病假可以请多久,单位会不会因为请假解除劳动合同?请各位高人指点迷津,谢谢!新的主任,在工作上逼我自己辞职,在工作上百般挑刺,我改如何是好,而且发放的工资根本就达不到江苏省规定的最低工资。我该如果维权·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