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按照法定程序去履行了辞职手续,用人单位不得阻拦,也没有权利阻止。否则按《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如果不给工资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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