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02-25
实践中法院要确定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夫妻间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多会从当事人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统合分析。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2个回答 2010-10-12
法院起诉离婚 第二次你也未必能离掉 程序是这样的 谁也没办法 再起诉是别扯从前 说得越多 问题就越多 离婚越难 第二次不行就等半年吧 第三次起诉基本就没问题了
注意: 你要是忍不住, 也不能去找你(老公)老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7-23
离婚,法院判决结果主要是依据夫妻感情问题。
从实务上看,对于再次起诉离婚的,如实在无法调解和好,法院一般是会判决离婚。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4个回答 2010-10-12
婚姻法规定,感情确实破裂,判决离婚。你可以拿出分居一年的证明,以此说明感情破裂,法院会考虑你的请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