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合伙人私自转让投资项目并侵吞及转移共同财产是否构成犯罪?紧急求助,谢谢!

甲乙两人合伙共同开店,以甲的名义开设个体工商户门店。经营期间,甲擅自偷偷的将门店以超低的价格转让给别人并私吞了转让资金及转移了店内的所有固定资产和往来账目!请问甲的这种情况是否涉嫌犯罪?如是,那么涉嫌哪一种犯罪?应该怎么去办?紧急求教,谢谢指导!
去报案却被告知可能不被受理,原因竟说数额太小(共侵吞资金11.5万余元及转移资产价值7万余元!
).....不知多少数额才能给立案?

  个体工商户合伙人私自转让投资项目并侵吞及转移共同财产构成犯罪。
  如果合伙人的情况按公司算的话,也许符合抽资出逃罪,股东抽逃资金,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虚假出资金额或者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甲在那个个体工商门户店里有一个职务,可以算是职务侵占罪。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所以出现以上情况,建议报警并提交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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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0-14
是否有书面合伙协议或其他证明个人合伙的证据?有的话,按合伙协议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拒不归还乙的财产份额数额较大的,乙可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 刑事自诉告甲侵占罪。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6-11-17
如果甲在那个个体工商门户店里有一个职务,就应该是职务侵占罪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如果合伙人的情况按公司算的话,也许符合抽资出逃罪。
建议向公安机关报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0-20
可诉讼解决,可请律师帮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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