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记叙文600字以上

阅读下面材料,根据你的感悟,自选角度,自拟题目,写一篇600字以上的记叙文。

十多年前,她和他是同桌。那时候,她家境不好,学习文具短缺。有一次,他把自己用的半截铅笔送给她。就是这半枝铅笔,让她感动至今。

后来,他到了另外一个地方求学,而她总是想起铅笔的事,挂念着他,想同他不期而遇。终于有一天,他们见面了。她向他诉说了这十多年关于那半截铅笔的情思。他很惊异,没有想到,自己一个小小的不经意的行为,会在她心中留下如此深刻的印痕,任是十数年光阴也磨损不去。

是啊,生活中,也许是你不经意的一个关爱,足以温暖别人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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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一个不经意的关爱,足以温暖别人一生”
最佳答案检举 关爱,就是关心爱护,它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我们每个人都需要关爱,生活上也少不了关爱,别人给予我们关爱,那我们更应该去关心爱护他人,这样世界上才会充满——爱!
关爱他人可以从小事做起,譬如你帮助一个同学辅导功课,一个好老师的一句诤言或几句鼓励的话,往往能给学生带来不懈的动力,还比如你扶一个盲人过马路,陪老人谈心……这都是关爱他人的表现,如果你给予了别人关爱,那你自己心里都是美滋滋的。苏霍姆林斯基说过:“如果每个儿童的喜悦和苦恼都敲打着你的心,引起你的思考、关怀和担心,那你就勇敢地选择崇高的教师工作作为自己的职业吧,你在其中能找到创造的喜悦。”正因为爱,所以会有创造的喜悦,正因为有创造的喜悦,所以对教育、对学生更加充满爱的情感。老师对我们有关爱,她的爱是无私的!父母给予了我们关爱,他们的爱是伟大的!我们自己也要学会关爱,关爱别人,关爱自己!
记得五年级的时候,我们班组织去养老院探望老人,在那里,我们帮忙打扫卫生,端茶给他们喝,又陪老人们聊天,还表演节目给他们看,他们不知有多开心,笑得连嘴都合不拢了,看着他们灿烂的笑容,我想哭,他们已经老了,剩下的时日不多了,难道我们就不应该多给他们点关心,多点爱护,让他们老有所乐吗?!我想他们心里一定暖洋洋的!
还有一次,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去华强北买东西,妈妈让我和爸爸在下面等她,她到女人世界上面去买衣服,我和爸爸坐在下面等,我看到了一个小女孩,她长得蛮漂亮的,还穿着旧校服,但她没有胳膊,靠双脚写字来乞讨,她面前摆着墨、纸还有一个装钱的小红桶,脚趾间夹着一支毛笔,沾了沾墨水,开始写字,她在纸上写了四个大字:鸡年快乐。字还很不错哦!我觉得她好可怜啊!我毫不犹豫地就走过去在那个小红桶里投了五元钱,随后路过的人都纷纷献出了爱心,可让人气愤的是总有一些抱着孩子的父母看了一眼就走了,没有一点爱心,这让那些孩子们从小就受到了不良的影响,不利于培养爱心。这个小女孩没有健康的身体,没有幸福美满的家庭,更没有快乐地在学校读书,她多么需要我们的一颗颗爱心、和一双双温暖的双手啊!
在此我真诚呼唤全世界的朋友们,关爱别人,关爱自己!让自己和身边所有的人都充满爱!让人间充满爱!让世界充满爱!

——————怎么样啊?我上初中的时候,写作文很快的,那个时候就要分,练什么文笔嘛————————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0-16
我终于战胜了 (你把文中的J改成人名)

我难以忘记邻班女孩J看我的眼神,那种傲慢与自信让我无法接受。但面对一次次的成绩,我竟然无言以对。J凭着她灵秀和聪慧几次登上第一的宝座。为了和她一样自信,我早起晚睡,疯狂的上各种补习班,刻苦勤奋,但终究无济于事。
我感到,在她面前我是自卑的,我曾一度消沉,怀疑自己的智力是否真的不如J?
学校要开艺术节了,主管政教的老师要我参加一个钢琴演出,埋身题海的我无心参加,本想摆脱掉。但因为听说演出之后要发纪念品,想想不如弹一段。
艺术节开幕那天,校园里热闹非凡,不大的礼堂坐满了人,灯光闪烁。我面无表情地坐在后台,依然想着上午做的一道化学题:“氯化钡,沉淀……”“该你了!”我一惊,连忙收起思绪夹着谱子上台了。
灯光射在了我的脸上、身上,在大家的掌声中,我毫无知觉的,坐到了钢琴前。但在手指触键的一刹那,我飞入了另一个世界。宫廷的典雅,肖邦的音乐精华,跃动的音符,飞舞的手指,我的心沸腾了。凭借着扎实的基本功和对肖邦钢琴音乐的理解,虽然没有精心准备,我还是圆满的完成了任务。
当最后的一个音符静止的时候,全场掌声雷动,我的眼睛湿润了。模糊中,我看到一个女孩跑上台来,捧着一束娇人的香槟玫瑰。我感到周围的空气都凝固了,我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天哪,那不是J吗?她微笑着:“我一直很佩服你,你真的很优秀。祝贺你!”我激动极了,冲上前和她拥抱在一起。全场掌声更热烈了,我感到世界都在为我喝彩。
我不知道那天是怎样下台的,又是怎样回家的。直到晚上,我依然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之中。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和不擅长的地方,选取一个方面和别人比较终究是不公平的。当鲜花掌声给予我的瞬间,我猛然感受到自己的价值。一个人,应该乐观、自信地面对自己的生活。
也许J一直都对我很好吧,或许我的自卑看高了她?无论如何,当我调整了自己,再和J擦肩而过的时候,她眼中的傲慢荡然无存,我甚至感受到了她的真诚和可爱。
J成了我的朋友,我终于战胜了自卑。
第2个回答  2013-01-03
《长寿猫的秘密》 村上春树
我喜欢猫,有生以来养了很多很多猫,但活过二十年的猫仅有一只。这只猫到今年二月终于二十一岁了,正在刷新纪录。不过现在没在我手头饲养,大约九年前离开日本的时候由于短时间内养不成猫了,遂寄养在当时任讲谈社出版部长的德岛君家里。或者不如说差不多硬放到他家里的——“我给了你一部新长篇,所以猫就拜托了!”
因为当时为“换猫”写的长篇《挪威的森林》在结果上成了我最畅销的书,所以不妨称之为“福猫”。
此猫的名字叫“缪斯”。是老婆在距今二十一年前沉迷于渡边正子《玻璃城》那本少女漫画时,从主人公身上讨来的名字。我再三抵制说“我讨厌那么花里胡哨的名字”,但寡不敌众(其实也就一对一),最终“缪斯”固定下来。
为了时不时见一次这“缪斯”,我得跑到德岛家去。猫二十一岁,以人来说已一百多岁,身体到底衰老了,体重也减轻许多,也就是以前的一半吧,好像。腰腿也不如过去那么结实,如今几乎不到院子里去。可是毛色光鲜得出奇,眼睛牙齿毫无问题,食欲也相当不错。带去羊羹给它,飞一般蹿上来大口小口一扫而光。
我开始养猫是在国分寺住的时候,当时开一家小店。我才二十五六,开店之余,时常看书——看的比现在多得多——记得一个人看书的时候,猫老来打扰。缪斯是只蛮怪的猫,最中意和我一起外出散步。每次和我散步,就像小狗似的一颠一颠跟在后头。
一次领它去国立(东京地名)那里的一桥大学运动场,一起沿四百米跑道跑了起来。缪斯跑完二百米还在后面跟着,再往下就跑不动了,停在那里拉屎抗议。此猫自尊心强得很,且脾气暴躁,动不动拉屎找麻烦(一大毛病)。所以,一桥大学运动场正中央二十年前孤零零落下的猫屎乃是此猫遗物,抱歉。
后来我搬到千驮谷,在那里写小说。至今清楚记得闭店之后,半夜把猫放在膝头一小口一小口啜着啤酒写第一本小说的情景。猫看样子不乐意我写小说,常把桌面上的稿纸抓得一塌糊涂。假如那时候不写小说,我没当什么小说家,也不至于跑去外国生活八年之久,想必还在日本一边开店一边同缪斯怡然自得地生活。那样的假定我现在是不好做出了,不过感觉上恐怕会同现在这样得过且过混日子。我自己应该不会有多大变化,应该怀抱年老的猫打发时光。
这个午后实在平和得很,心里怪怪的,总有点像同往日分手的女子不期而遇。猫当然不懂这点。猫一忽儿就忘掉养主的长相,这也正是猫的长处。
第3个回答  2012-11-11
我难以忘记邻班女孩J看我的眼神,那种傲慢与自信让我无法接受。但面对一次次的成绩,我竟然无言以对。J凭着她灵秀和聪慧几次登上第一的宝座。为了和她一样自信,我早起晚睡,疯狂的上各种补习班,刻苦勤奋,但终究无济于事。
我感到,在她面前我是自卑的,我曾一度消沉,怀疑自己的智力是否真的不如J?
学校要开艺术节了,主管政教的老师要我参加一个钢琴演出,埋身题海的我无心参加,本想摆脱掉。但因为听说演出之后要发纪念品,想想不如弹一段。
艺术节开幕那天,校园里热闹非凡,不大的礼堂坐满了人,灯光闪烁。我面无表情地坐在后台,依然想着上午做的一道化学题:“氯化钡,沉淀……”“该你了!”我一惊,连忙收起思绪夹着谱子上台了。
灯光射在了我的脸上、身上,在大家的掌声中,我毫无知觉的,坐到了钢琴前。但在手指触键的一刹那,我飞入了另一个世界。宫廷的典雅,肖邦的音乐精华,跃动的音符,飞舞的手指,我的心沸腾了。凭借着扎实的基本功和对肖邦钢琴音乐的理解,虽然没有精心准备,我还是圆满的完成了任务。
当最后的一个音符静止的时候,全场掌声雷动,我的眼睛湿润了。模糊中,我看到一个女孩跑上台来,捧着一束娇人的香槟玫瑰。我感到周围的空气都凝固了,我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天哪,那不是J吗?她微笑着:“我一直很佩服你,你真的很优秀。祝贺你!”我激动极了,冲上前和她拥抱在一起。全场掌声更热烈了,我感到世界都在为我喝彩。
我不知道那天是怎样下台的,又是怎样回家的。直到晚上,我依然沉浸在成功的喜悦之中。其实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和不擅长的地方,选取一个方面和别人比较终究是不公平的。当鲜花掌声给予我的瞬间,我猛然感受到自己的价值。一个人,应该乐观、自信地面对自己的生活。
也许J一直都对我很好吧,或许我的自卑看高了她?无论如何,当我调整了自己,再和J擦肩而过的时候,她眼中的傲慢荡然无存,我甚至感受到了她的真诚和可爱。
J成了我的朋友,我终于战胜了自卑。
第4个回答  2020-12-29
当爷爷开始品冲泡了四遍的陈年龙井,来吊丧的宾客也已渐渐散尽。妈妈紧紧地牵着我的手,与这一片生我养我的土地作别。我微微地苦笑,原来并没有永远的故乡,我们永远都是过客。
处理完奶奶的丧事,爷爷也不再坚守这一方留下了无数记忆的土地,顺从地跟随着我们来到城里。然而,走在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上,我无数次看见了爷爷的回眸,那深沉的眷恋与无以言表的无奈,最终都化为一滴浑浊的泪水,慢慢地倒流进心底。
别了,我听见这两个字。
在城里的爷爷,依旧每日早起。这在习惯了夜生活而对早晨阳光不屑一顾的城市,多少显得有一些另类。然而,爷爷并不在乎那些异样的目光,依旧每日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旧工作服,穿梭在社区的各个角落。他在楼前被废弃的土地开垦出一片花田,撒下各种奇奇怪怪的种子,每日伺弄,神情严肃地仿佛在完成一项神圣的使命。
只有我知道爷爷的孤独。因为我也有着这样孤独。我怀念故乡的老屋。那每日清晨婉转的莺啼,那木制楼梯凄婉的呻吟,那透过碧绿的竹林洒落的细细碎碎的阳光,那让人无法忘怀的带着淡淡清香的泥土气息。
在这一片钢筋混凝土中,我已无法找到那样淳朴与纯粹的笑脸,我看见爷爷每次想要挥起的手都在冷漠的擦肩而过中无奈的放下,我总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当年的爷爷是一片意气风发的绿叶,他可以暂时离开他的根,去远方飘荡,寻找属于他的风景,然而如今,这一片绿叶已然悄悄凋零,他需要回去,与故乡永远地厮守在一起。
那是爷爷的八十大寿,亲戚朋友们借此都聚在一起,我眼神流转,却寻不见爷爷的身影。悄悄起身出了宴会大厅,我看见爷爷徘徊在角落的窗前。我过去,握住了爷爷的手。爷爷动动嘴唇,说:“我想回家。”仿佛是一个寻求家的庇护孩童。
“好,我们一起回家。” 我从爷爷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每个人都是一片绿叶,不管飘到多远,都已被那一方土地打下了深刻的烙印,是的,这是每一片绿叶无奈而又甜蜜的宿命。那么,就让我们带着对根的情意打拼,然后在日落之前,牵着手,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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