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与公司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在我工作7个月的时候,因为公司领导处理工作的不公平与领导发生了几句争执,当时我一时生气说了句我不干了,其实当时只是气话当天晚上想了想没多大点事儿也没想真的不干,于是第二天我正常上班,打电话给领导说我不离职,领导说找我谈谈并告诉我我的影响很不好,要掉我到新校区工作(还未开业),我说可以但我现在的干什么,领导说让我休息工资照发,等待通知,在我等通知的过程中我发现我的工号等全部没有了(等于公司没有这个人了)就算要到新校区工作的从新办入职手续,我于是找到公司的领导说我还能去吗,领导告诉我不能了,让我到人资办手续,说我是自己离职的只给发基本工资,提成和补偿金没有,我想问一下我这算自己离职还是公司辞退(我并未写辞职报告)?如果算辞退我的提成应不应该给?(合同上写离职一个月的前一个月的提成没有)法定节假日的补偿能给吗?(合同上写的是因工作原因调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