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团伙经济诈骗罪中的从犯,没有参与利益分赃,大概会如何判刑?急切盼复!
案情大概:有一废品收购卡车(主要是建筑工地的废旧建材,铁,铝等),一般买卖时会将空车先过地磅,装好废品再过磅,以此计算重量。而该车主把车子改装过,下方隐藏暗格,事先装入沙子,进行空车过磅,再偷偷把沙子卸掉,装入收购的废品再过磅,以此欺骗卖主废品重量,装了一车后,第二车的时候被卖主发现以诈骗罪报案,连人带车被公安局扣押,待审中。
请教问题:在此案件中,有个农民工,平时以干搬运工谋生,经人介绍这天刚好给该车主去装货,说好干一天工钱60元,由于没有文化,也缺乏法律意识,不知道这样也会参与犯罪,单纯的以为就是干活出力拿工钱。结果案发,一同被扣押,派出所以团伙诈骗犯的名义拘留,待审中。
请问这样的从犯会如何量刑?需要请律师保释吗?保释金大概需要多少?量刑会以该案整个金额来定还是以该农民工的工钱收益来定呢?急盼解答!谢谢!
团伙诈骗罪从犯能否取保候审要看是否满足下列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