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签合同,合同上注明我没有试用期。我是在第28天提出辞职未批准,于是自动离职,扣我500元!

月薪1400元,老板说我旷工五天,扣我500块。我今年7月1号进一家公司,起初说口头好试用期是一个月,上班十几天后与我签订合同,合同上我没有试用期。我在7月28号提出辞职,公司以我签订合同为由,要我做满30天才可以走。我没答应,于是8月2号就直接不做了。我想问一下:我到底是不是算在试用期内辞职啊?
扣我500元,老板说是按公司规定的,应该扣这么多吗?

你这种情况不算试用期内辞职。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初次建立劳动关系时可以约定使用期,以便企业和劳动者相互了解和考察。如果企业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视为用人单位放弃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可以向该公司请求实际工作天数的劳动所得。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0-11-14
现在的老板,天下乌鸦一般黑哦
第2个回答  2010-11-15
广东胡律师:

扣你的工资你可以上劳动局举报投诉。

贵公司的规定是非法的。
第3个回答  2010-11-14
如果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有效期内你提出辞职的,则属于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属于试用期内提出辞职,你未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对方可以要求你承担赔偿责任。
口头约定的试用期没有证据证明的,无法得到法院或仲裁庭的支持。
第4个回答  2010-11-14
不是,算在职期
第5个回答  2010-11-14
单位克扣你的工资是违法的,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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