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找到工作前,办理了居民医保,今年8月份公司帮我们办社保,我把之前办的居民医保卡停了,但是公司帮我交的社保钱都到我的居民医保卡上去了。而且其他同事都下来了两张卡,一张职工医保卡,一张邮政储蓄的社保卡带存折。我如何才能将这张带职工医保和社保功能的居民医保卡换成职工医保卡和社保卡呢?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第六条:参保人员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以下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一)参保人员向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填写《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出示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受理并审核《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对符合制度衔接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发出《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不符合制度衔接办法规定条件的,应向参保人员作出说明。
(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机构在收到《联系函》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手续:
(1)核对参保人员有关信息并生成《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附件4),传送给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
(2)办理基金划转手续;
(3)终止参保人员在本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
(四)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在收到《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以下手续:
(1)核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
(2)录入参保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相关信息;
(3)确定重复缴费时段及金额,按规定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时段相应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含社会资助,下同)予以清退;
(4)合并记录参保人员个人账户;
(5)将办结情况告知参保人员。
扩展资料:
参保人员同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负责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核定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金额,通知参保人员退还。参保人员退还后,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不退还重复领取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从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中抵扣,抵扣后的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余额不足抵扣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社保机构向其领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社保机构发送《重复领取养老保险待遇协助抵扣通知单》,通知其协助抵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太原市参保人员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不需办理暂停手续,即可直接办理职工医保新参保手续。
参保人员由居民医保转移到职工医保,办理了续接并缴纳了职工医保费的,若续接缴费无空月或间断不超过两个月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若续接缴费间断超过两个月的,须有6个月的职工医保待遇过渡期。在此期间,该职工可以使用职工医保的个人账户(医保卡)部分。
参加居民医保的成年人(超18岁),想转职工医保:缴费2年的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后,仅算1年。参加新农合的成年人,以及参加居民医保的未成年人(未满18岁):3年缴费年限折算为1年。不足年的,按此办法折算到月。二、补齐参保费用
居民医保转为职工医保,还有另外一种办法,不用折算缴费年限,将参保缴纳的费用差价补齐即可。
需要补缴的时间段: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之日起开始计算,补缴医疗保险费用;
补缴费用如何计算:以补缴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2%的比例进行补缴后,计算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如果你是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照二类标准缴费、原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缴费期间,按照2.5%的比例进行补缴。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山西: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可直接办手续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将居民医保卡换成职工医保卡和社保卡的方法如下:
用人单位给员工办理社保,是由用人单位统一去劳动部门办理的,需要什么资料或证件,配合提供就可以了;
社保信息以社保号建档,社保交费和变更的情况,均记录在社保号里,卡的作用是提供查询和使用,所以社保卡在没有遗失、损坏的情况下,是不会提供新的社保卡,直接使用原社保卡就可以了;
因为社保有地方性的差异,单位具体有没有为办理,按哪个档次办理,建议;
与公司人事部门沟通咨询。原则上有问题单位会通知,所以社保办理和交费应该是没问题的;
只要单位交了社保,社保的详细信息情况,一般登陆当地社保网就可以查询得到。社保号即身份证号,原始密码的设定登陆的时候会有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