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阶段文件。
1、立项文件、施工图审查合格证、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书。
2、地质勘查报告。
二、施工过程文件。
施工管理。
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实验室、测量仪器、)、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部组建申请及相关人员岗位证书。
施工技术。
1、施工组织设计及审批、(总体、安全、冬、雨季、临时用电、道路、污水、深沟槽开挖及防护施工、雨水、桥梁、钻孔灌注桩、桥梁工程吊装方案、墩柱、盖梁施工方案、预应力张拉方案、桩基等)。
2、任命书、任务书、图纸会审纪要、开工报告、延期报告。
3、技术交底记录、工作联系单及设计变更。
施工记录。
1、测量类(交桩记录、测量复核记录;施工测量放线记录)。
2、回弹弯沉记录、钻孔桩钻进、成孔记录、钻孔桩水下混凝土灌注记录、预应力混凝土张拉记录、孔道压浆记录、混凝土浇筑记录、测温记录、沉降观测记录等。
3、施工日志。
三、施工试验文件。
四、施工质检文件。
五、施工验收。
竣工报告、施工说明、竣工高程。
六、竣工图。
监理通知及回复。
质检站隐蔽工程报验及首件检查。
甲方文件。
周计划、月计划。
作业指导书。
标准及规范。
工程资料分类与保管:
(1)为保证工程资料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
(2)工程资料的存放和保管方法根据在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并必须符合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
(3)工程档案库应按档案管理规定和要求建立,并报请本地档案管理机构组织档案管理验收。
(4)工程档案库必须安全、清洁,并做到“六防”即防火、防盗、防虫、防霉、防尘和防光。
(5)工程资料应按相关规定移交、归档。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按有关规定和时限移交档案馆;按合同规定的时限提交业主。
(6)借阅工程资料时,必须履行相关手续,且不得损坏或遗失。
(7)工程资料的收回、销毁按本单位和本地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扩展资料:
市政包含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
1、 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广场、交通设施、铁路及地铁等轨道交通设施。
2、 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桥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闸桥等水工构筑物。
3、 地下管线工程。为常见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电、通信、供煤气、供热的管线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线和人防通道等。
4、 架空杆线工程。不同电压等级的供电杆线、通信杆线、无轨杆线及架空管线。
5、街道绿化工程。行道树、灌木、草坪、绿化小品(如街道绿化中的假山石、游廊、画架、水池、喷泉等) 建筑物、构筑物占主要部分的各市政专业工程场(厂)、站、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市政工程资料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