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签两年合同,试用期应是两个月。发生劳动争议应先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你于2010年4月8日(你误写成2011年4月8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决驳回仲裁请求,你应该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