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借了别人的钱别人起诉我我可以不去法院吗

如题所述

参不参加诉讼,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如果你不去,可以委托律师,或者不委托律师,也不去。但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是无论你参不参加诉讼,都要承担的。如果你参加诉讼,放弃答辩的权利,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如果法院最后判决你需要偿还对方款项,如果你不执行,法院也是可以强制执行,扣划你名下财产的。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 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百四十四条 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扩展资料: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 诉讼权利义务

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提出回避申请,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 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第一百四十三条 按撤诉处理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四条 缺席审判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报告财产义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第二百四十二条 法院有权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三条 扣留提取收入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

第二百四十四条 法院合法采取执行措施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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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7-31
您好,您可以不去法院参加庭审,但法院会缺席判决,并且判决结果可能会对您更加不利。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3
1、你可以不亲自出庭,可以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出庭。
2、及不亲自出庭,又不委托代理人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遇到问题逃避不是办法,应直接面对问题。

信用很重要,如果有切实困难,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解决或者双方和解。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4-07-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如果你不到庭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也就是视为你未提出任何抗辩理由。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14
  被告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庭,如果不委托代理人,被告又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参加庭审的,法院会缺席审判。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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