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受邀帮一朋友担保,结果发现我那朋友和银行受理此事的工作员串通,将我担保的意向人转嫁给他人,只恨当时糊涂,合同都没看就签字,但是我记得我签字的时候担保合同上并没有写担保人,日期也没有,但银行后来出示的担保合同上竟然有合同日期,而且日期比我签字的那天晚2天,担保人也被写上了第三方。另外,所谓的担保合同“被担保人”所出示的贷款证据全都作假,银行竟然当做不知道,在骗我担保的情况下执意给被担保人贷款。其次,银行竟然出示的担保合同和我担保合同的内容完全不一样,贷款利息完全比我之前签的高好多,我怀疑在我签担保合同时,第二份篮联被悄悄换成了高息贷款的担保合同。现在担保人避债逃跑,只能由我承担。现在此事还在走民事协调程序,法院判我败诉。想清法律专家为我支招,如何能为我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