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报名所在车管所会进行备案。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五十一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根据考试场地、考试设备、考试车辆、考试员数量等实际情况,核定每个考场、每个考试员每日最大考试量。车辆管理所应当对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教练车、训练场地等情况进行备案。
第五十二条 车辆管理所应当每周通过计算机系统对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机动车驾驶证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监控、分析。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全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
扩展资料
驾驶证领证过程
申领地点
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应按照下列规定向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
1、申请者在户籍地居住的,应当在户籍地提出申请。
2、申请者在暂住地居住的,可以在暂住地提出申请(宁波地区需暂住证满3个月才能申请)。
3、现役军人(含武警),应当在居驻地提出申请。
4、境外人员,应当在居留地提出申请。
5、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应当在所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提出申请。
驾驶员考试流程
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须通过以下4个科目的考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三)和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科目四)。
考试顺序按照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依次进行,前一科目考试合格后,才准许参加后一科目的考试。
各科目合格条件
1、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科目一)——笔试,电脑作答100分为满分,90分以上为合格(包括90分)。
2、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二)——场内,实车。
只分合格和不合格。
倒车入库、侧方位停车、S弯、直角拐弯、坡道定点起步与停车,这五项必考且依次进行。
100分为满分,80分以上为合格(包括80分)。
3、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科目三)——公路或模拟场地,实车。
100分为满分,大型客车90分以上,大型货车80分以上,其它车类70分以上为合格。
4、安全文明驾驶相关知识(科目四)——笔试,100分为满分,90分以上为合格(含90分)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或者申请增加准驾车型的,科目一考试合格后,车辆管理所会在三日内核发驾驶技能准考证明。
驾驶技能准考证明的有效时间为二年。
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每个科目考试一次,可以补考一次。
补考仍不合格的,需要间隔一段时间重新申请本科目的考试。
科目二、科目三的考试日期应当在上一科目成绩合格后二十日预约。
在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有效期内(一般为3年),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有效。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驾驶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驾驶证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