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7-09-08
情况证明:
本人育有一女,属未婚生子,在老家已接受计生的处罚,缴纳了社会抚养费,并且有抚养权公证,能提供三方亲子鉴定书,男方签字放弃抚养权的公证书。现在小孩需要上户,希望能签订《保证书》,请民警入户调查,办理。
附:
孩子落户时,可以根据自愿,随父亲落户或随母亲落户,由于‘非婚生子女落户’情况特殊,分为3种情形:
有出生证明的非婚生子女,根据该证明自愿随父或随母落户;
没有出生证明但在医院或卫生院内出生的非婚生子女,需要孩子出生医院的接生记录证明,以及孩子母亲的住院证明,确定孩子父母后落户;
没有出生证明也不在医院出生的,需要社区民警对孩子的来历进行调查,确认孩子不是被拐卖儿童,然后开出证明,社区民警对该证明负责。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9-09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