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并从事高空,乱扣发工资的公司该怎么处理他

没有签令合同,有一年多了,最近才发现公司把工资降低了。该怎么样维护自己的权益。现在我辞职了
按装电话宽带的是不是可以算是高空作业啊(在电力杆上操作的)还有是我工资是按件算的。365天,天天上班
是否可以要求加班费啊 加班费该怎么算呢

1.在辞职一年内对劳动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免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生效之后,提请仲裁的时效变为1年。

2.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主张从第二个月开始之后的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超过一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见《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

4.对于公司乱扣工资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者诉讼的途径要求用人单位返还。

5.对于安排未成年人从事超强度体力劳动,需要向劳动监察支队进行投诉,由劳动行政保障部门对违法情形进行相应的处理。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七)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如果还有其他具体问题,可以在我空间里面留言,我一定尽力帮忙、详细回答。

附注:安装电话宽带应该算是高空作业了,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但是对于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并不禁止从事高空作业,主要禁止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高空作业排除的对象主要针对的是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的人员。
所以对于你从事高空作业,用人单位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但是365天没有休假是绝对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可以主张加班费是没有问题的。不过很核心的一个问题是界定你和公司之间的关系是劳动关系或者是劳务关系。这个你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确定你们的劳动关系并确认加班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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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11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第2个回答  2010-11-05
算是高空作业,可以要求加班费(这是你应该得到的)至于加班费该怎么算你到劳动局举报他们到时候会有人给你算的,因为你是365天,天天上班所以你的加班费自己不太好算,但肯定是你工资的2倍以上。至于没有签令合同,有一年多了也没有关系你只要保留好你在他们公司干过的证据就行,这个都不用走什么诉讼你去劳动局举报他们会给你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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