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地税是月报,国税增值税是季报,我公司3月份收入32000,但是一季度收入不足9万,对于国税来说按规定可以免征增值税,但是月收入超过3万,地税方面是否需要缴纳城建及教育费附加等?如果是2月份发生这种情况呢?2月份超过规定金额而缴纳了城建及教育费附加等,季度结束后发现未超过规定金额,可以不交税,那我们公司是不是多交了,应该怎么处理?
1、按月申报纳税的,月收入超过3万的那个月要申报纳税。
2、按季申报纳税有,季度未超过9万的申报后不用交税款。
一个季度里,一个月销售额大于3万,但三个月销售额共计小于9万,
免增值税的当然免掉的增值税,是要转到营业外收入的。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下同)的;
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其中,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
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按照上述文件规定免征增值税;
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即可按照规定免征增值税。
扩展资料:
增值税和消费税纳税申报期限
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纳税期限相同,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 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那么是不是可以认为,即使我公司2月份超过3万元,我也可以先不缴纳附加税费,2月份的地税附加税费申报为0,等待季度结束时,再根据季度营业收入来确定,如果未超过9万就不需要缴纳附加税费,如果超过了再一次性缴纳?
追答是这个意思,2月份没有增值税的缴纳,随增值税缴纳的附加税就没有,地税做零申报。
3月份累计,缴纳一季度的增值税,计算应交、减免增值税申报,
然后计算附加税费,应交、减免附加税费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