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06年的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能证明书面通知劳动者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根据这条规定仅从字面理解的话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似乎只能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口头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否无效?
追答劳动合同法07年颁布。根据新法优于旧法原则。06年的司法解释与新劳动合同法相抵触的,以新法为准。
追问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接触劳动合同,从字面理解只是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也没规定可以口头形式通知?
追答民法是私法。法无规定即可为。与刑法行政法这些公权力的法无规定则禁止是不一样的。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追答你可以看看劳动法
最新劳动法
追问你把有关法条复制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