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的社保在佛山是不能用,只能在广州使用。 社保卡只能在社保购买地使用,跨了城市,就是要使用当地社保卡。
二、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是使劳动者在因年老、患病、伤残、生育、失业、死亡等原因丧失劳动能力,暂时中断劳动或中断就业,本人及其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在广州市参加养老保险后,需携带上述资料到广州市社保机构提出转移接续申请,同时提交《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2、广州市社保机构按所需的相关资料予以审核。符合转入条件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向申请人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寄出。
3、原参保社保机构确认后向广州社保机构发出转移清单和转移基金。
4、广州社保机构完成转入确认,并通知申请人。
扩展资料
广州社保办理需要的材料:
1、广州市户口本、身份证验原件留复印件。
2、原社保机构核发的个人账户手册或清单(经盖章的缴费清单)。
3、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书》。
4、属机关事业单位调动的提供调动证明文件。
5、用人单位代办的还需提供单位社保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情况转入接续所需资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广州的社保
不可以,社保不可以异地使用,但是可以转移社保。
社保转移: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扩展资料:
社保转移需要的资料如下:
一、申请出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缴费职工于缴费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由本人或缴费单位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1、《申请》(附件二)。
2、缴费职工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缴费职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书及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5、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6、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调动手续原件及复印件。
7、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二、出示《参保凭证》,申请接续养老保险关系
缴费职工向新就业地社会保险机构出示本人的《参保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附件一),符合转入条件的,由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向原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三、办理基金转移手续
原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核对有关信息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并办理基金划转手续,传送给新就业地社保机构。
四、办理接续保险手续
新就业地社保机构在收到《信息表》和转移基金后的15个工作日内核对《信息表》及转移基金额,将转移基金额按规定分别记入统筹基金和该参保人员个人账户,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携带以下材料确认转移接续情况:
1、《职工养老保险手册》,
2、缴费职工的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相关信息需要认定的,需出据缴费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
3、政策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社保转移
不可以使用,社保不可以异地使用。您可以转移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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