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客服挂失,申请补办或者注销账户。
招行客服电话:
全国服务热线:95555
金葵花贵宾服务专线:400-889-5555
信用卡服务热线:400-820-5555
钻石贵宾服务专线:400-689-5555
企业年金服务热线:800-830-8855
如招商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以下简称“持卡人”)申请招商银行(以下简称“本行”)“e招贷”业务,一经在本界面上点击确认,即视为持卡人已知悉、理解并同意接受本条款及细则的约束。
第一条 声明事项
1. “e招贷”是本行信用卡中心为符合条件的持卡人提供的现金信贷业务。持卡人在申请“e招贷”时,可选择“随时还款”或“分期还款”的还款方式:
若持卡人在申请“e招贷”时选择了“随时还款”的方式,在申请成功后,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从交易日起按日计息,不额外计收手续费;若持卡人在申请“e招贷”时选择“分期还款”的方式,在申请成功后,需分期支付一定手续费,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持卡人分期的每期还款金额与当期手续费将计入该期信用卡账单。
2.
本业务限本行信用卡个人卡主卡持卡人申请,仅持有学生卡、白金分期卡、商务卡、公务卡、采购卡或附属卡的持卡人暂无法申请。
3.
持卡人可通过本行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大众版、网上银行专业版、掌上生活持卡人端等自助渠道或信用卡客服热线(含销售专线)申请“e招贷”业务。
4.
为审核持卡人的“e招贷”申请或进行后续风险管理,持卡人同意并授权本行信用卡中心对持卡人进行消费信贷业务的审核,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有关合法机构了解和查询持卡人的资产、资信、个人信用信息、人行记录等情况,并保留相关资料。
5.
持卡人首次申请“e招贷”成功后,将会生成“e招贷”账户,同时核发“e招贷”电子卡,该卡仅供还款使用,不允许进行任何其它交易及卡片相关操作且暂不支持自助渠道查询。
第二条 申请及发放
1. “e招贷”(含“e招贷分期”)仅限人民币币种。
2.
持卡人多个信用卡账户授信额度、各种分期付款授信额度、附属卡授信额度、现金提取额度等,受发卡机构对持卡人设定的总授信额度上限控制。持卡人每次申请“e招贷”(含“随时还款”和“分期还款”)产品,申请资格及可办理金额以本行信用卡中心综合评定为准。
3.
“e招贷”业务本金、利息和手续费等均不计算积分。
4. 持卡人申请“e招贷”成功后,款项到账时间由系统审核。
5.
本行核准持卡人申请后,将款项划至持卡人本人在本行开立的有效一卡通账户(一卡通的开户证件须与信用卡开户证件一致)或持卡人本人指定且招行支持的其它银行借记卡,具体包含银行以申请时为准,上述账户的开户证件须与持卡人本人名下的本行信用卡的开户证件一致。该款项不得用于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股票、期货及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仅限用于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家电、婚庆、购车、助学、旅游、医疗等)。
6.
如果因持卡人提供的借记卡账户信息有误或该账户状态不正常(包括但不限于销户、挂失、冻结等情况)导致款项划拨失败或错误(包括但不限于无法转入持卡人提供的账户、转入他人账户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持卡人承担。
7.
持卡人每次申请“e招贷”(含“随时还款”和“分期还款”)一经审核通过,则不能撤销,不能对申请金额或申请分期期数进行更改。
8.
持卡人必须保留成功办理e招贷而获得的款项的相关消费凭证,本行拥有随时调阅消费凭证的权利,持卡人应配合提供。
第三条 收费、账单及还款
1.
收费:若持卡人在申请“e招贷”时选择了“随时还款”的方式,申请成功后,则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无论是否使用或使用多少,都会从申请日开始计息,日利率不超过0.05%,按月出账单并计收复利,不额外收取手续费。若持卡人在申请“e招贷”时选择了“分期还款”的方式,申请成功后,则需支付一定手续费,手续费分期收取,每期手续费=分期总金额×手续费率,月费率不超过0.95%,持卡人分期的每期还款金额与当期手续费将计入该期信用卡账单,不额外收取利息。其中,日利率和手续费率均以系统实时测评为准。
2.
账单:“e招贷”(含“e招贷分期”)业务单独出账单,仅提供电子类账单,不提供纸质账单。目前自助渠道(包括掌上生活、手机银行和网上银行)支持持卡人查询账单。且账单日与持卡人个人信用卡账单日保持一致,并且与个人信用卡账单日联动修改。
3.
“e招贷”账户的最低还款额:为以下部分金额之总和:“e招贷”账户本金及利息欠款的10%;“e招贷”账户分期还款本金、手续费、分期利息欠款的100%;“e招贷”账户违约金欠款的100%;前期所有最低额未还部分。到期还款日前,持卡人须至少还足“e招贷”账户的最低还款额,若持卡人未在到期还款日前还清最低还款额的,将会影响持卡人的征信记录。违约金:违约金指当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含)前还款金额不足“e招贷”账户的最低还款额时,按规定应向本行支付的费用。持卡人未在到期还款日前还清最低还款额时,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应按月支付5%违约金(违约金最低收取人民币10元)。
4.
主动还款:首次申请“e招贷”(含“e招贷分期”)后,将会生成独立的“e招贷”账户,持卡人还款时需单独指定“e招贷”账户还款,目前支持的还款渠道:掌上生活、手机银行、网上银行。
5.
自动还款(最低还款额):首次申请“e招贷”(含“e招贷分期”)后,“e招贷”账户默认不开通自动扣款协议,持卡人可通过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设置“e招贷”账户的自动还款功能,且自动扣款金额仅支持扣除最低还款额。
6.
若持卡人要求整户注销个人信用卡,则必须全额偿还已成功办理且未偿还的“e招贷”账户欠款(含本金及利息、手续费和费用等)。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本行信用卡中心因其认定的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持卡人有任何舞弊、欺诈或非真实交易的情形;乙方涉嫌洗钱、恐怖融资或涉及联合国等制裁时;信用卡由于被取消、管制、终止、已经过期并不被续期等原因变为不正常状态;持卡人缴款延滞;持卡人未按照本条款及细则的约定使用款项或无法证明上述款项用于约定用途;持卡人已经破产或身故;持卡人违反了本行信用卡的领用合约、信用卡章程、本条款及细则中的任何规定或本行信用卡中心的相关规定等)确定持卡人的账户不再适合进行“e招贷”(含“e招贷分期”)业务时,持卡人的全部欠款金额视为到期,本行信用卡中心有权要求持卡人提前一次性偿清。
第五条其他
1.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请妥善保管好您的信用卡卡号、有效期、密码等卡片信息和个人信息。因本人原因导致个人及卡片信息泄露造成的风险和损失,均由持卡人承担。
2.
持卡人声明已详尽阅读并完全知晓和承诺遵守本条款及细则。
3.
本业务条款及细则未尽事项依据《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招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银行业务规定及金融惯例有关规定处理。
4.
本行信用卡中心将提前公告或通知(本行信用卡中心有权根据实际业务情况选择以下一种或多种方式予以通知,具体可供选择的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公告、营业网点公告、对账单告知、电子邮件告知、短信通知、报刊公告或语音电话通知等)持卡人下述变更事项:本业务条款及细则或作为本业务条款及细则组成部分的《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的修改、《招商银行信用卡收费标准》中收费项目或标准的变化等。该等变更自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开始生效,持卡人有权在公告期内选择是否同意该等变更。如持卡人不接受该等变更,持卡人应在公告中载明的生效日期前终止使用“e招贷”(含“e招贷分期”)业务,并按照规定提前一次性偿还“e招贷”(含“e招贷分期”)业务项下的全部欠款金额。否则视为持卡人同意该等变更,变更后的内容对持卡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5.
以上业务条款及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