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等教育,按学科可分为哪些学科?

如题所述

我国1952年按照苏联的模式对全国高校进行院系调整后,建立了以专门学院为主体的高等教育体制。在这个体制下,全国大学实行按学科分类,除少数大学保留若干个学科外,大部分大学都只有一个学科,全国大学分为文理(也称综合)、工科、农科、林科、医药、师范、语言、财经、政法、艺术、体育、民族12种类型。同时,在国家创新体制方面,实行教学科研分离。高等学校只从事教学;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等科研院所则专事科学研究
1978年改革开放后,大学逐渐向科学研究、综合性方向发展。今天,许多大学已经成为教学科研两个中心的综合型、多科型大学。
按教育部对学科门的划分和大学各学科门的比例,现有大学分为综合类、文理类、理科类、文科类、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医学类、法学类、文学类、管理类、体育类、艺术类13类。按科研规模的大小,现有大学分为研究型、研究教学型、教学研究型、教学型4型。每个大学的类型由上述类和型两部分组成,类在前型在后。
例如:按各学科比例情况,北京大学属于综合类,按科研规模,北大属于研究型,故北京大学的类型是综合类研究型,简称综合研究型。再如:按各学科比例情况,清华大学属于工学类,按科研规模,清华属于研究型,故清华大学的类型是工学类研究型,简称工学研究型。
新的分类方法改变了过去单一模式的大学分类标准,从科研规模和学科比例两方面比较真实地反映了当前中国大学的实际情况。
见:《中国高等教育评估》杂志(季刊)2002年第4期发表的《再探大学分类》
2000年,我国政府对全国高校进行了一次大规模的合并重组。这次重组从根本上改变了1952年以来形成的以专业学院为主体的高等教育体制,建立了以多科和综合大学为主体的高等教育体制。多数合并大学都有至少两个比较强的学科门,过去单一学科门结构的大学已经不存在;但是以单一学科门为基础的大学分类标准却没有随之改变。
在教育部颁布的学科分类中,学科门是最高父系统。学科门共有12个: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管理学。
理科是自然科学、工程与技术、农林科学、医药科学的统称,包括理学、工学、农学、医学4个学科门;
文科是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的统称,包括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7个学科门。
理科和文科是教育部在高考中的习惯称呼,报考理科的考生,可以录取到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等学科门的专业,报考文科的考生,则录取到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的专业。
学科门下设学科类、学科类下设专业。
中国大学各学科门中,以工学最强,其次是理学、医学、农学,文科各学科都较理科弱。
《中国大学评价》课题组
按学科门的划分,专业类大学可分为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医学类、哲学类、法学类、教育类、文学类、历史类、经济类、管理类等11类;我国通常又将教育类中的体育类,文学类中的语言类、艺术类单独划出,因此专业类大学可划分为14类。在实际分类时,没有出现哲学类、经济类、历史类大学,教育类大学全部是体育类大学,文学类大学全部是语言类、艺术类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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