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地契是否还有效

如题所述

民国时期的地契肯定无效。

1949年新中国成立,旧的社会制度下的土地关系,随着新中国的建立而被取缔,不能再作为现在的土地权属的依据。1950年6月,《土地改革法》颁布实施,该法第三十条还明确规定: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一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此后又经历了1957年土地改革废除土地私有制等变革,可见民国时期的地契的法律效力早已随着历史变革被废除了。农村土地纠纷中,也有拿出1957年土地改革时期的房屋土地所有证作为证据,一般来讲,根据纠纷情况,此时期的所有证也可以当作证据使用。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4-12
我们知道,现代人房产证、不动产证就表明了房产归属。而古代就是地契。那么,比方说清朝的地契,还受现在的法律保护吗?其实有真实案例的。
实名反对此问题下所有不负责任的吐槽式的回答!
以下是我姥爷家同一块地的三张地契:

清朝时期的地契
(光绪三十四年(1908)的“官发卖契”,契人王德贞,好像是我姥爷的爷爷的什么亲戚,买家就是我姥爷的爷爷……一共花了五十七千文。 此契上有官印、印花税盖章,看来具有相当的法律效力。)

民国时期重新颁发地契
(民国三年七月,民国政府河南财政厅颁发的“新卖契”,已承认前清地契在民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详见契文)

新中国颁发的土地房产证
(1952年9月9日新中国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证”。它是由“平原省政府”颁发的,平原省是旧省名。1949年8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平原省,驻新乡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平原省由中央直接领导。1952年11月15日平原省建制撤销,一部分划归河南,一部分划归山西。这张证书依旧承认了这块土地的所有权。)
现在,还是在这块土地上,我姥爷给我的表哥他的孙子盖起了新房。

以上真实案例来自网友“李超字子跃”的回答,在此表示感谢。其实,很多农村人祖祖辈辈住的那个房子,就是从清朝传承下来的,现在也还属于自己,这已经说明了:很多情况下,前朝的地契会受到后世王朝的承认的。
当然,年代太久远的肯定不会承认,比如你有一张唐朝的地契,你想要现在的法律承认,是不可能的了。如果有唐朝的地契,不如拿来做收藏,收藏价值甚至比土地价值还高!还有古代封建社会,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在改朝换代的时候确实会受到没收和抢夺。比如清朝建立的时候,满族的八旗子弟就到处跑马圈地,而且还是合法的,直到康熙年间才废止。其实想想,封建王朝刚建立的时候,皇帝要奖赏功臣他是需要抢夺一些土地给有功之臣的;而且为了安定天下,也会把前朝的土地进行改革,先没收为国有,然后分发给有需要的农民,用来增加农民的积极性,还可以增加国家赋税。

地契分官契和民契
关于地契,和现在的房产证一样,也有官方承认的和民间私自交易用的。古代地契中“红契”属于“官契”,是用官方印制的官契纸填写,需要留一份“契底”给官府备案存底,并且要交税的。民间私自交易地产的“民契”(白契),主要是由卖方书写,注明土地数量,坐落地址,边界范围,价格等,由当事人双方和见证人签字盖章。不过,和现代一样,这种私自交易的“白契”是不被官府承认的。

乔家大院
最后,如果是主动上交给国家的房产,比如“乔家大院”,即便还有“地契”也是不会把房产要回来的哦。各位网友,还了解哪些关于“地契”的知识呢

民国的房屋地契现在国家承认吗
民国时期立的地契没有法律效力。1949年新中国成立,旧的社会制度下的土地关系,随着新中国的建立而被取缔,不能再作为现在的土地权属的依据。民国的地契,在1951年土改之前是有效的。之所以进行土改,就是把集中在地主和富农手中的土地分配给贫下中农。所以,1951年之后的土地契约和解放之前的土地契约有着根...

民国的房屋地契现在国家承认吗
1. 民国时期颁发的房屋地契在新中国成立后不再具有法律效力。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旧中国的土地制度被废止,因此民国地契不能再作为当前土地权属的凭证。2. 尽管如此,1951年土地改革之前颁发的地契曾是有效的。土地改革的目的之一是将原本集中在少数人手中的土地分配给贫农和下中农,以实现土地的...

民国时候的地契现在还有效吗?
没有效了。民国时期的地契,经过土地革命时期就已经失效了。

民国时候的地契现在还有效吗
民国的地契,在1951年土改之前是有效的。之所以进行土改,就是把集中在地主和富农手中的土地分配给贫下中农。所以,1951年之后的土地契约和解放之前的土地契约有着根本的区别。如果土改之后土地仍然属于原有主人,政府就会颁发新的土地证明。民国时期的土地契约当然无效。

民国时期地契有效吗?
民国的地契,在1951年土改之前是有效的。之所以进行土改,就是把集中在地主和富农手中的土地分配给贫下中农。所以,1951年之后的土地契约和解放之前的土地契约有着根本的区别。如果土改之后土地仍然属于原有主人,政府就会颁发新的土地证明。民国时期的土地契约当然无效。

民国时期的地契现今是否还能用?
1950年6月,《土地改革法》颁布实施,该法第三十条还明确规定: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一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此后又经历了1957年土地改革废除土地私有制等变革,可见民国时期的地契的法律效力早已随着历史变革被废除了。农村土地纠纷中,也有拿出1957年...

民国时期的地契到现在还有用吗
民国的地契,在1951年土改之前是有效的。之所以进行土改,就是把集中在地主和富农手中的土地分配给贫下中农。所以,1951年之后的土地契约和解放之前的土地契约有着根本的区别。如果土改之后土地仍然属于原有主人,政府就会颁发新的土地证明。民国时期的土地契约当然无效。

(民国时代及之前的时期)以及解放初期的祖宅基地地契现在还有法律效力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民国时代的地契,实行的土地私有,建国后,土地私有制度已经被废止,民国时代的地契当然没有法律效力了。

在民国买下的土地现在属于私有还是国有?
民国的地契现在已经没有法律效力了,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就开始了国有化的进程,中间经历大量的权属变更,已经很难用于证明土地的权属。

民国时期土地买卖的地契现在有用吗
民国的地契,在1951年土改之前是有效的。之所以进行土改,就是把集中在地主和富农手中的土地分配给贫下中农。所以,1951年之后的土地契约和解放之前的土地契约有着根本的区别。如果土改之后土地仍然属于原有主人,政府就会颁发新的土地证明。民国时期的土地契约当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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