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全责保险公司不给定损我该怎么办?

对方保险公司要我去外面修,我的是新车我要求到我的4S店维修,保险公司就一直拖着不给我定损,保险公司客服和保监会都投诉了没有用,我该怎么办?

1、如果交警队已经下达责任认定,对方是全责,对方也签字了,你不用配合对方修改责任认定。除非对方车主先行垫付你修车的全款,否则不能谈。

2、如果你先垫钱修车等着对方报销,别天真,最后的结果是,你自己在无责的情况下修了自己的车,全责方则拿着报销的钱逍遥法外,交警队和法院都帮不了你。

3、需要特别注意的一个问题,对方的保险公司仅与对方车主有保险合同关系,与你一分钱关系也没有,能不能报销也与你没关系。对方车主对你的财产也就是你的车造成了损失,是你和对方车主之间的事情,与保险公司也没有关系。

4、所以你不用管对方的保险公司,也不要与对方保险公司联系。对方车主说保险公司不报销他也没办法完全是为了推卸责任。

5、如果对方的保险公司是小公司千万不要变更责任认定,变更之后一定不会是全责了,拿出这个说法就是套你的,除非对方车主先把全款都给你,钱不到手,一切免谈!!

6、你在保险公司撤案,也可以根据变更的责任认定再报案,但是巨麻烦,不推荐。如果对方就这个态度,不解决问题,给你一个艰难的建议,先到交警队所在地的市级物价局的价格鉴定中心(最有法律效力)对你的车提出单方作价(需要交警下委托书,这也是交警的义务),根据物价局的作价单,你先垫钱把车修上,然后拿着三样东西区法院起诉,一是交警队的责任认定书,二是物价局的作价单,三是4s店的修车发票,法院一般都会支持的。

扩展资料

“代位赔偿”又称为“代位追偿”,是指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责任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损失赔偿责任后,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保险人(保险公司)取得该项权利后,即可取代被保险人(车主)的地位向第三责任方索赔。

简单来说,“代位赔偿”就是由您的保险公司先行向您垫付维修费后再向责任方追讨赔偿。例如,您的车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交警判对方全责,但是对方无经济能力,无法进行赔付。这时候您可以向自己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进行赔偿申请,先由您投保的保险公司把维修车辆等相关费用赔付给您,然后由保险公司向肇事方追讨赔偿款。

一、“代位赔偿”的适用范围

申请使用“代位赔偿”的前提就是您需要投保交强险和商业保险(车辆损失险并且无相关免责条款),否则保险公司是不会受理您的申请。

1、对方车辆无保险

如果对方恰好是一辆刚刚购买的新车,还没有上任何保险,如果此时您与它发生了事故,对方司机不给您相关赔付的话,可以先由您所在的保险公司赔偿您的维修费用,之后再向肇事方追求索赔。

2、对方无经济赔偿能力

在很多交通事故的案例中,肇事车辆司机没有赔偿能力,这也使得受损失的车主非常郁闷。其实当您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3、对方故意拖延或故意拒付相关赔偿

在有些事故中还会遇到一些“老赖”,在交警给出相关裁决之后,以各种理由拒绝或者延期赔付维修费用,甚至“人间消失”。此时也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4、对方拒绝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上签字

在有些交通事故中,一方对交警的裁决有异议,对交警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不认可且拒绝签字。对于这种情况,作为受害方的您是可以向您所在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5、对方逃逸后有证据证明肇事车辆信息

肇事逃逸的情况在近几年的交通事故中频发,如果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对方肇事车辆逃逸,此时您可以通过照片、行车记录仪甚至是录音记下对方的车牌号和车主的信息,这样也可以向您所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

二、在什么情况下不能使用“代位赔偿”

1、无第三者的事故

如果事故是单方事故,没有造成第三者的损失是不适用于“代位赔偿”的。

2、非保险赔偿范围

如果在车辆事故中轮胎破损、轮圈划伤、后视镜伤痕以及车内物品遗失等可能不属于保险理赔范围内的物品损伤,无论是不是有第三者都不适用“代位赔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事故免赔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0-01-16
既然是对方的全责,你没有必要担心这些,反正都是他赔偿。如果不赔偿,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追问

太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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