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结婚以在男方父母宅基地建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是女方,和男方结婚后,在男方父母的宅基地上建了楼方,现在和男巳离婚,离婚前男方把此楼方留给了男方父母和我的孩子,是在男方胁迫下我在协议上签了字,现在离婚还不到一年,我现在反悔可以吗?

婚后建房的话,算你们共同的财产,但是土地没过户的话还是算男方父母的。只能算土建的部分算你们的共同财产,如果双方有意见,最好协商解决,这种家务事很难说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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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7-04
房产权属于父母。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购买房产的资金是夫妻共同出资,出资部分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房产归父母,父母应该按照市场价格对离婚夫妻给与相应补偿。
参考: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
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
第2个回答  2020-07-04
如果是结婚后建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离婚协议,你放弃了也经过法院,你现在后悔想要回,可能比较难。
第3个回答  2020-07-04
在父母宅基地建房算夫妻共同财产。有证据证明是威迫签协议可以起诉重新分割。
第4个回答  2020-07-04
你已经在离婚协议上面签了字,想反悔是不太可能了,想必当初男方父母建房的时候你也没出钱,既然房子也有孩子的份,就当是留给了孩子,你是分不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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