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欠我公司劳务费5万元,我方与08年起诉,2008年7月法院调解书生效,调解书规定5日内对方付款,但是对方公司仅在5日内支付4万,余款1万至今(2010年10月26日)未付。由于人事更迭,我方未在这2年多时间内向该公司索要余款,也没有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问这种情况下,我公司能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