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己签定,但房租和押金都未付一方能终止合同吗?

如题所述

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无约定的可以催告其在一段期间内履行,拒不履行的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参考《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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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0-08
可以转租给别人,或是和房东谈谈,说你不想租了,但可以帮他介绍一个住户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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