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出车祸死亡,父母55岁左右,赔偿标准是要和多方面的情况相联系。比如: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大小,受害人的年龄,户籍,工作,受害人的责任认定,以及户口性质等多方面来综合判断。
法律分析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标准。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抚养人是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是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20年。家属交通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交通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家属住宿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住宿费;超过的按三人计算。家属误工费,原则不超过三人处理交通事故的合理误工损失;超过的按三人计算。精神损害抚慰金。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不同,精神损害赔偿数额也有所不同。抢救费。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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