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73条规定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擅自发放贷款的;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行予以取缔。但实际操作中基本每家公司都有与其他公司发生借贷关系,这样是不是就违法了。企业之间真的不能借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