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请进,这样的承诺书有法律效力么?

一朋友的母亲单身,遇到初恋情人(有家室有儿女),男方表示婚姻痛苦,要离婚与朋友母亲结婚,在这样的前提下感情纠葛了10年未果,期间,朋友母亲在某地买房,首付6万其中4万由男方出,房产证只有女方的名字,女方写承诺书,其大致内容就是:购房过程中男人投资4万,女方承诺双方退休后在这个房子内居住到老。

现在的问题是:男人至今没有离婚,强制女方终止房屋的出租,履行让他居住到老的承诺,并且要求分割一半的房产。

我个人认为:在法律保障婚姻的前提下,无法实现两个人共同居住到老,承诺书应该是建立是男方离婚的基础上,不然这就违法法律。其次,这个承诺书上没有写借款啊 欠条之类的东西,对于男方投资4万无法界定是自愿还是借贷。

我想知道:这样的承诺书如果拿到法庭上会有怎么样的结果。是无效的,还是归还4万还是房产共有

谢谢!~
首先谢谢各位的回答,我现在的疑问就是关于这4万的问题,因为当时各出一部分资金买房,男方是出于感情补偿还是出于投资目的这个无法界定,如果是出于感情,那么这4万没有理由归还,是否属于赠与?男方如果证明自己是出于投资的目的合伙买房,他们之间的约定不包括房产增值利益共享这一条。

这个承诺是有效的,但是男方却无权分得一半的房产,女方一边可以直接将4万元返还给男方,将承诺书收回。
祝你们好运吧!

补充:既然作出承诺,就应当让男方居住,不过你们这边也可以撤销这个承诺,不履行就可以了,至于房子涨价的部分,男方也无权获得,男方只能要求返还其支付的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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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11-01
根据你叙述的情况,我个人的看法如下:

一、承诺书中男方出资4万这个事实是能够说明的,因此不需要你所谓的“借条”。因为借条的存在也是为了说明有无债权债务关系而已。但其他部分,如“女方承诺双方退休后在这个房子内居住到老。”尽管是意思的真实表示,但于法无据,且不受法律保护,这样的约定无效。
二、物权采取登记主义。房产证上面写的是女方的名字,那房屋就归女方所有。由所有权派生出来的其他权利亦归属女方,比如租还是自住,卖还是不卖等处置或获取收益的权利。
三、考虑到当时购买房屋,男方系出资,而并非借款,故对该债务关系进行处理时,应对房屋现值进行评估,然后按当时出资比例返还相应价款为宜。
第2个回答  2010-11-15
由于你的描述不够详细,我只能给你以下建议:
1、你不会负刑事责任,因为没有伤人。
2、你在交警队叙述交通事故过程时对自己驾车行为说的是职务行为还是个人行为,职务行为所产生的后果由单位承担。
3、你老板从保险公司拿钱是他本人签字的话就好解决的多,至少可以间接证明你不是责任人。
4、找个律师写份答辩状。
5、申请法院调交警队的卷宗材料。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0-11-01
要看承诺书的具体文字:一字之差可能导致赠与,借贷等不同的法律关系。
第4个回答  2010-11-01
建议直接到公证处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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