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 法律咨询问: 政府以棚户区政造名义征收土地房产,我家独院,两个房产证,两个户主(父孑关系)。政府在丈量和补偿时按一户,是否违法?
按一户最高补偿二百平米安置房,多余部分按政府棚户区改造制定的标准(低于市场平均价),以货币形式兑付。按一户合理吗?
追答一、是一个院子两个房产证吗?
二、如果是的话,估计行政机关认定你们是在骗取国家政策,因为你们是父子,又是独院,怎么看都是一家人,搞了两个房产证,是不是有骗钱的嫌疑?
三、还有一个问题就是,看你房子所在土地的性质,一般棚户区的土地都是划拨,很少有出让,划拨的意思就是土地是国家租给你的,出让就是土地是国家卖几十年的使用权给你,这两个在拆迁补助上面也有很大的不同;
四、我们这里的棚户区改造是按人头,一个人50--60平米,再加上一些装修费,所以拆迁政策每个地方不尽相同,没有可比性,也没有合理一说,你要看的是,和你一起拆迁的人,用的政策是不是和你一样,一样的话,按政策来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