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费,这个问题是终极制约。陪审团制度需要大量的经费投入,十二个陪审员的确定、工资补贴等费用,没有国家财力的鼎立保证,是根本不可能实施的。
陪审团起的作用是平衡道德和法律之间的缺陷,避免法律的滞后性和违背社会公德的判决出现。陪审团只依从内心判断有罪还是无罪,确定无罪后,具体量刑由法官运用专业知识确定,保证了法律和道德的双重标准。
这是现有刑事审判制度中罪完善的,可能是未来的发展方向。
我国目前连司法都无法保证独立于行政权,陪审团这种高监督、高民主的制度对我们来说只是个童话,你让法院哪来的其它收益啊?
他们有没有权利啊?
追答有啊,判决量刑就是他们研究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