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基本规律是正确思维的根本假定,也是理性的交流的必要条件。主要的逻辑基本规律有四条:同一律、矛盾律、排中律和充足理由律。
(一)同一律
同一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每一思想的自身必须是同一的。同一律的公式是:“A是A”。公式中的A可以表示任何思想,即可以表示任何一个概念或任何一个命题。就是说,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所使用的每一概念或判断都有其确定的内容,而不能任意变换。
同一律在思维或论证过程中的主要在于保证思维的确定性。而只有具有确定性的思维才可能是正确的思维,才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人们也才能进行思想交流。否则,如果自觉或不自觉地违反同一律的逻辑要求,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混淆论题或偷换论题,那就必然会使思维含混不清,不合逻辑,既不能正确地组织思想,也不能正确地表达思想。因此,遵守同一律的逻辑要求乃是正确思维的必要条件。违反同一律要求常见的逻辑错误有:
①在同一思维中必须保持概念自身的同一,否则就会犯“混淆概念”或“偷换概念”的错误。
比如,某报载小品文一则,讽刺一些恋人的“向钱看”:
小伙子:“您老是要这要那,不怕人家说你是高价姑娘吗?”
姑娘:“怕什么?!裴多菲都说了,‘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嘛,价钱低了行吗?”
显然,这位答话的姑娘故意偷换概念。我们知道,所谓“高价姑娘”的“价”,是“价格”的“价”——人们是用“高价姑娘”来贬斥那些把爱情当商品加以买卖的姑娘。而裴多菲诗中“爱情价更高”的“价”是“价值”的“价”——它赞美真正的爱情比生命还要宝贵。因此,同一个语词(“价”)表达的是不同的概念,但姑娘的上述答话却故意将它们混同起来,用前者偷换后者,这是一种明显的违反同一律要求的逻辑错误。
②在同一思维过程中必须保持论题自身的同一,否则就会犯“转移论题”或“偷换论题”的错误。混淆或偷换论题是在论证中常见的一种逻辑错误。这种错误是在论证过程中把两个不同的论题(判断或命题)这样或那样地混淆或等同起来,从而用一个论题去代换原来所论证的论题。比如,有人在讨论中学生需不需要学习地理时讲过下述这样一段话:
“我以为中学生没有必要学习地理。某个国家的地形和位置完全可以和这个国家的历史同时学习。我主张可以把历史课和地理课合并,这样对学生是方便的。因为,这样做所占的时间较少,而获得的效果却很好。否则就会这样:这个国家的地理归地理,而它的历史归历史,各管各,不能互相联系起来。”
从这段话里不难看出:谈话者最初提出的话题是“中学生没有必要学习地理”,而随后所论述的却是另一个论题:“可以把历史课和地理课合并”。显然,谈话者是把后一个论题与前一个论题混淆起来了,因而他就自觉或不自觉地用后一个论题去偷换了前一个论题。这就是一种混淆或偷换论题的逻辑错误。
下面再举例说明。
■苏格拉底领了一个青年到智者欧底姆斯那里去请教。这个智者为了显示自己的本领,给了这个青年一个下马威。他劈头就提出了这样的问题:你学习的是已经知道的东西还是不知道的东西?这个青年当然回答说,学习的是不知道的东西。于是这个智者就向这个青年发出了一连串的问题:
“你认识字母么?”
“我认识。”
“所有的字母都认识吗?”
“是的。”
“而教师教你的时候,不正是教你认识字母吗?”
“是的。”
“如果你认识字母,那么他教你的不就是你已经知道的东西吗?”
“是的。”
“那么,或者你并不在学,只是那些不识字母的人在学吧!”
“不,我也在学。”
“那么,如果你认识字母,就是学你已经知道的东西了。”
“是的。”
“那么,你最初的回答就不对了。”
这个青年就这样被智者欧底姆斯搞晕了,于是承认自己的失败,而甘心拜欧底姆斯为师。
分析:其实,在这个典故里,智者欧底姆斯使用了偷换概念的方法,把这个青年弄得昏头昏脑的。
■物理老师出一道题当堂考学生,题目是:“一炉铁水凝结成铁块,它的体积缩小了三十四分之一。后来,铁块又熔化成铁水,体积增加多少?”
学生甲经过计算,回答道:“熔化后的铁水的体积比铁块增加了三十三分之一。”
乙马上反对说:“不对。同是一块铁。缩小的是三十四分之一,增加的是三十三分之一,不是自相矛盾吗?”
甲又说:“不是我自相矛盾,而是你混淆了概念”。
请分析甲、乙两人谁是谁非。
分析:甲的说法是对的,乙的说法是错的。
因为“增加”和“缩小”都是相对的概念。缩小三十四分之一,是相对于铁水凝结成铁块来说的;增加三十三分之一,是相对于铁块熔化为铁水说的。这样甲的说法并不自相矛盾;乙确实是混淆概念,因为他把“铁块增加”和“铁水缩小”这两个概念混同起来了。
(二)矛盾律
矛盾律实际上是禁止矛盾律,或不矛盾律。矛盾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或反对的思想不能同时是真的。或者说,一个思想及其否定不能同时是真的。
矛盾律的公式是:并非(A而且非A)。
公式中的“A”表示任一命题,“非A”表示与A具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命题。因此,“并非(A而且非A)”是说:A和非A这两个命题不能同真,亦即其中必有一个命题是假的。
矛盾律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证思维的无矛盾性即首尾一贯性。而保持思想的前后一贯性,乃是正确思维的一个必要条件。矛盾律要求对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判断不能都肯定,必须否定其中的一个。否则,会犯“自相矛盾”的错误。
比如,我国战国时代的思想家韩非子曾经谈到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个卖矛(长矛)和盾(盾牌)的人,先吹嘘他的盾如何的坚固,说:“吾盾之坚,物莫能陷”。过了一会,他又吹嘘他的矛是如何的锐利,说:“吾矛之利,物无不陷”。这时旁人讥讽地问:“以子之矛,陷子之盾,何如?”卖矛与盾的人无言以答了。因为,当他说“我的盾任何东西都不能刺穿”时,实际上是断定了“所有的东西都是不能够刺穿我的盾”这个全称否定命题;而当他说“我的矛可以刺穿任何东西”时,实际上又断定了“有的东西是能够刺穿我的盾的”这一特称肯定命题。这样,由于他同时肯定了两个具有矛盾关系的命题,因而就陷入了“自相矛盾”的境地。
从语言方面看,在遣词造句时,如果把反义词同时赋于同一主语,那就会发生文字上的矛盾。这种文字上的矛盾也必然会导致思想上的逻辑矛盾。我们看下面两个例句:
“他是多少个死难者中幸免的一个。”
“船桨忽上忽下拍打着水面,发出紊乱的节奏声。”
下面再举例说明。
■一个年轻人对大发明家爱迪生说:“我有一个伟大的理想,那就是我想发明一种万能溶液,它可以溶解一切物品。”
爱迪生听罢,惊奇地问:“什么!那你想用什么器皿来放置这种万能溶液?它不是可以溶解一切物品吗?”
分析:为什么这个年轻人被爱迪生问得哑口无言呢?因为他的想法包含了逻辑矛盾。因为他一方面承认“万能溶液可以溶解一切物品”,另一方面又承认“作为存放这种溶液的器皿是万能溶液所不能溶解的”,这两个判断是互相矛盾的。
■1919年,英国著名的数学家、逻辑学家罗素曾经提出这样一个问题:
“某村子里有个理发师,他规定:在本村我只给而且一定要给那些自己不刮胡子的人刮胡子。请问:这个理发师给不给自己刮胡子?”
这是数学史上著名的“理发师悖论”,请分析这里面包含的逻辑矛盾。
分析:理发师给不给自己刮胡子呢?只有两种情况:不给自己刮,或者给自己刮。
如果理发师不给自己刮胡子,那么按照他的规定(我一定要给那些自己不刮胡子的人刮胡子),他就应该给自己刮胡子。这就是说,从理发师不给自己刮胡子出发,必然推出理发师应该给自己刮胡子的结论,这本身就构成逻辑矛盾。
如果理发师给自己刮胡子,那么按照他的规定(我只给那些自己不刮胡子的人刮胡子),他就应该不给自己刮胡子。这就是说,从理发师给自己刮胡子出发,必然推出理发师应该不给自己刮胡子的结论,这本身也是一个逻辑矛盾。
■某珠宝店失窃,甲、乙、丙、丁四人涉嫌被拘审。四人的口供如下:
甲:案犯是丙。
乙:丁是罪犯。
丙:如果我作案,那么丁是主犯。
丁:作案的不是我。
四人口供中只有一人是假的。如果以上断定为真,则以下哪项是真的?
A、说假话的是甲,作案的是乙。
B、说假话的是丁,作案的是丙和丁。
C、说假话的是乙,作案的是丙。
D、说假话的是丙,作案的是丙。
[解题分析] 正确答案:B。
乙和丁的口供矛盾,根据矛盾律,其中必有一假。四人口供中只有一假,所以,甲和丙口供是真的。甲口供真,作案者为丙,加上丙的口供,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肯定前件式,丁也是作案者,由此也断定乙和丁中,丁讲假话。
(三)排中律
排中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同假,必有一真。排中律的公式是:“A或者非A”。排中律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证思想的明确性。而思维的明确性也是正确思维的一个必要条件。
排中律的逻辑要求是:对于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必须明确地肯定其中之一是真的,不能对两者同时都加以否定。对于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如果有人既不承认前者是真的,又不承认后者是真的,或者说,如果有人既认为前者是假的,又认为后者也是假的,那么此人的思想就陷入了我们习惯所说的“摸棱两可”之中(实际上应该叫做“摸棱两不可”)。模棱两可是一种常见的违反排中律要求的逻辑错误。所谓摸棱两可,就是在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之间,回避作出明确的选择,不作明确肯定的回答,既不肯定,也不否定。
■有一块空地可以种庄稼,甲、乙两人讨论这块地重什么庄稼好。甲一会儿说应该种小麦,一会儿又说不应该种小麦。针对甲的说法,乙说:“你的两种意见,我都不同意”。试分析甲、乙两人犯了什么逻辑错误。
分析:甲的说法违反了矛盾律的要求,犯了“自相矛盾”的错误,因为他同时断定了这块空地“应该种小麦”和“不应该种小麦”这两个相互矛盾的判断。针对甲的说法,乙的说法违反了排中律的要求,因为排中律认为两个互相矛盾的判断不能同假,而乙恰好断定上述两个判断都是假的。
确定的
嗯他来了
重新认识辩证唯物主义感恩之心4
“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这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主要观点.中国古人早就将事物一分为二了, 事物一分为二决不是马克思的发现, 马克思不知落后中国人多少代了,远古的中国人在周易中已明确地表述了事物的阴阳两面性,但纯阴与纯阳只不过是事物的两个极端,更多的事物处在阴阳的变化之中.任何一个真正的中医都可以讲出阴阳的原理.远古的中国人是最善于思考的民族.也是在当时世界上最强大的民族.可悲的是中国人的后人沉醉于祖先的功德,再也不思进取.以至于现在落后与世界上列强.
有人把这落后的责任全推到古人的头上,以掩盖自己的不肖.这是十分卑劣的行径.有人说中国的落后在于孔子在于中医就是来自与这种类卑劣的心理. 中国什么都不行,外国什么都好,月亮也是外国的圆, 卑劣来自于缺少思考,来自于不负责任.我要说的是,这落后的不是中国的古人,而是我们中国的现代人.
“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一句话就把事物简单化了.不是真理就是谬误,不是正确的就是不正确的,不是革命的就是反革命的.这种理论不知害死多少人.以至于现在有不少文化人听到辩证唯物主义这几个字就感到害怕, 一说唯物唯心就头大.“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在周易中已经说的很清楚,极端的事物很少存在,纯阳与纯阴几乎是不存在的,一个事物纯阳了就可能转变为纯阴. 事物存在有阴阳两面性,用现代的话来讲如果我们认为恩格斯与马克思是革命的,那么就必需同时意识到恩格斯与马克思还具有反革命的一面,至少也应该意识到有人会利用恩格斯与马克思来进行反革命活动.真理是在转变的. 真理不是一成不变的, 真理会变成谬误.也可以理解为恩格斯与马克思会帮助中国的进步,也会阻碍中国的进步.
中国古人看重的是这种转变的规律所带给我们的影响,而辩证唯物主义看重的是“事物都是一分为二的。”以此来辩正一番.因为他们自己也看到了唯物主义是不靠谱的. 辩证的实质是辩正.企图将谬误辩正一番变成真理. 真理是靠辩正的吗? 要将谬误辩成正确的,只有强权做得到,当失去强权的时候,留给后人的只是笑柄而已.因为辩证是一种关系,一个典型的唯心主义观点,把他与唯物主义加在一起,辩证唯物主义就是唯心的唯物主义, 唯物辩证法就是唯物的唯心主义.当女人男人是一个人的时候,这个人是什么人呢?这个人很利害,你要男人的时候他是男人,你要女人的时候他是女人.战无不胜的思想从此产生.无论你唯物唯心他一把抓.两性人就是牛.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容: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
辩证唯物主义由三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马克思主义唯物论。分析阐述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对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方面(思维和存在的关系,即物质和意识谁是本原谁是派生、谁决定谁的问题)作了既唯物又辩证的回答。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唯一标准。
第二部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在考察了世界的本质问题以后,进一步考察世界的状态问题。内容可以概括为:两大基本特征(联系和发展);三条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五对基本范畴(本质和现象、内容和形式、原因和结果、必然性和偶然性、可能性和现实性)。
第三部分: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这部分在唯物论和辩证法对客观世界进行考察的基础上,进一步考察人(即主体)同客观世界(即客体)的关系,即主体能不能认识客体和怎样进行认识。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哲学基本问题第二方面的科学回答(思维能不能认识存在,即意识能不能认识物质)。对这个方面的不同回答,是划分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标准。
历史唯物主义——科学的历史观
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社会历史观,是马克思主义对社会生活的总看法和根本观点。历史唯物主义是关于社会的本职和发展的一般规律的科学。它以社会的本质和发展的一般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这种一般规律,半空中一切社会形态中都存在和起作用的规律,也包括在某些社会形态中长期存在和起作用的规律。社会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
历史唯物主义的内容包括:
社会基本矛盾:即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主要揭示的是社会的物质生活、物质关系、物质动力,是历史唯物主义最重要的内容。
阶级、国家、社会革命和社会改革:主要揭示社会的政治生活、政治关系、政治动力。
社会意识及其形式:主要揭示社会的精神生活、精神关系、精神动力。
人民群众和个人在历史上的作用:主要揭示社会发展的载体动力。因为社会发展的物质动力、精神动力都必须通过人的活动起作用。
中国实行生产资料私有制是最初量变,这并不能改变中国的性质,
而在全部的生产资料私有化之后,就发生了质变,就改变了中国的性质.
量变:事物数量的增减和次序的变动,是保持事物的质的相对稳定性的不显著变化,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的连续性。
质变:事物性质的根本变化,是事物由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的飞跃,体现了事物渐进过程和连续性的中断。
辩证关系:1.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2.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3.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
希望回答能帮到你。
一、孟德尔第一定律----分离律
孟德尔以豌豆为材料,挑选七对相对应的性状 ,年复一年地进行种植和杂交实验,分析这七对性状从上代至下代的遗传规律.经过八年反复试验,孟德尔总结出两条定律.
孟德尔假设存在着控制遗传性状的因子,双倍体植株的细胞含有成对因子. 每对性状因子都有显性因子(用大写字母代表,如:A)和隐性因子(用小写字母代表,如:a)之分.只有一对遗传因子均为隐性因子情况下(可写为aa),才表现出隐性因子所代表的性状.如:白花,一对遗传因子均为显性因子(可写为AA),或一对遗传因子含一个显性因子一个隐性因子(可写为Aa),均表现出显性因子所代表的性状,如:紫花.这样,人们将生物体表现出来的性状称为表型,而将它的基因组成称为基因型.例如,紫花是表型,基因型为AA的植株和基因型为Aa的植株都具有紫花,这称为表型. 在从在双倍体植株产生单倍体的卵细胞或花粉细胞时,成对因子就会分离开来,每个单倍体的卵细胞或花粉细胞得到一个因子.经过授粉受精后,产生的种子从父本得到一个遗传因子,从母本得到一个遗传因子,遗传因子均成对存在. 孟德尔第一定律认为,遗传因子在形成单倍体生殖细胞时分离,在受精时随机组合,这一规律被人们称之为分离律.
二、孟德尔第二定律--自由组合律
孟德尔仍通过遗传豌豆实验,提出人称为孟德尔第二规律的自由组合律.这个定律在肯定各对性状均服从上述分离律的基础上,提出控制两对性状的遗传因子在遗传中彼此是独立的,因此,控制两对性状的显性遗传因子和隐性遗传因子,在遗传中表现出自由组合的特点.
三、孟德尔学说的重要意义
孟德尔的遗传定律明确地提出了遗传因子的概念,并且强调控制不同性状的遗传因子的独立性,彼此间并不“融合”或“稀释”,这些提法或概念一改在他以前对生物体性状遗传捉摸不定,难以把握的状态.
孟德尔认为:遗传因子成对存在,只是在形成单倍体生殖细胞时才分离开来,这些提法为后来人们寻找和确定遗传因子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孟德尔所提出的实验方法:选定相应性状,进行一系列杂交实验,再对后代的性状表现进行分析,这一套实验方法被后来的遗传学家连续使用约半个世纪,被证明是科学有效的研究遗传的方法.运用这套方法,人们在模型实验材料(豌豆,果蝇,粗糙链孢霉等)中确定了成百上千个遗传因子--基因。
唯物辩证法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具体表现在:
①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运动、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科学地解释了事物发展的道路、方向、形式等问题。
②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事物普遍联系的实质就是事物之间由多方面的对立统一构成的矛盾体系;事物发展的实质就是新事物扬弃旧事物的过程,它体现着事物内部肯定方面与否定方面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③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所以,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④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而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法。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的发展过程,它是事物完善自己、发展自己的一个有规律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事物的发展表现出周期性,即每一个事物的发展都是从肯定到否定,再由否定到新的否定,似乎又回到了原来的起点,即完成了一个周期。在这一周期中,事物的发展经历了两次否定,每一次否定都不是简单的抛弃,而是把前阶段发展的一切成果中有用的成分保留了下来。因此,在事物发展的否定之否定即新的肯定阶段,并不是简单地再现原事物,简单地回到原来的出发点,而是形式的回复、内容的发展,是一个前进和上升的发展过程。
逻辑学三大规律的方法论意义?
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矛盾运动过程具有的特点,它告诉人们,矛盾运动是生命力的表现,其特点是自我否定、向对立面转化。因此否定之否定规律构成了辩证运动的实质。从认识层次角度上讲,辩证法三大规律中,量变质变规律处在最外层,人们可以直观地感觉到,因为它是以统一体的变化形式存在的客观规律。其次是对立...
逻辑学三大规律的方法论意义
2、矛盾律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证思维的无矛盾性即首尾一贯性。而保持思想的前后一贯性,乃是正确思维的一个必要条件。矛盾律要求对两个互相矛盾或互相反对的判断不能都肯定,必须否定其中的一个。否则,会犯自相矛盾的错误。3、排中律的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同假,必有一...
逻辑学三大规律的方法论意义?
③对立统一是唯物辩证法全部规律和范畴的实质,所以,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理解唯物辩证法其它规律和范畴的钥匙。 ④唯物辩证法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而对立统一规律提供了这一科学方法论最根本的内容,即矛盾分析的方法。 量变质变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形式上具有的特点,从量变开始,质变是量变的终结。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
黑格尔哲学三大理论是什么?
黑格尔的《逻辑学》提炼出了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而这三个规律内部也是一个正反合的逻辑关系,量变质变的规律是事物内部的规律,而否定之否定的规律,是事物发展规律,而这三大规律的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其余两个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展开的形式。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任何...
对立统一,量变质变,否定之否定规律对我们的思维方法和思维模式有什么样...
恩格斯总结概况了黑格尔的《逻辑学》提炼出了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而这三个规律内部也是一个正反合的逻辑关系,量变质变的规律是事物内部的规律,而否定之否定的规律,是事物发展规律,而这三大规律的核心是:对立统一规律。其余两个规律是对立统一规律展开的形式。对立统一...
辩证法三大规律质量互变规律
方法论意义: - 坚持适度原则,保持事物性质的稳定。 - 不失时机地促成飞跃,把握质变的重要性。 - 重视量的积累,持之以恒,反对急于求成。 - 信心与信念在量变中至关重要,坚信质变终将到来。 - 高度重视质变,敢于突破,推动事物发展到新阶段。这一规律在实践中广泛应用,如邓小平...
哲学三大定律是什么啊?
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这三个辩证法规律在哲学上普遍性达到极限程度。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出来的,恩格斯则将它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从而使辩证法的规律变得更加清晰了。辩证法规律揭示的全是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
世界发展的三大规律
一、对立统一规律:这是黑格尔在《逻辑学》中首先阐述的,恩格斯将其从《逻辑学》中总结和提炼出来,使得辩证法的规律更加清晰。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极限本质之间的联系,是抽象程度最高的产物。二、质量互变规律:这一规律处在辩证法三大规律的最外层,人们可以直观地感觉到,因为它是以统一体的变化形式...
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现实与理想的什么关系?
意思就是现实是不完善和有缺陷的,所以完美是不存在的,也就是与现实世界相悖的。恩格斯总结概况了黑格尔的《逻辑学》提炼出了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而这三个规律内部也是一个正反合的逻辑关系,量变质变的规律是事物内部的规律,而否定之否定的规律,是事物发展规律。而...
唯物辩证法的三大规律的内容
三大规律:对立统一规律 :世界上任何事物的内部和事物之间都包含矛盾的两个方面,矛盾的双方既对立又统一。事物的运动发展在于自身的矛盾运动,矛盾的斗争性和同一性、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一般和个别)统一于客观事实。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变化的源泉和动力,它贯穿于唯物辩证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