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7-24
举证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为了防止在诉讼过程中出现“据突袭”的现象,损害对方当事人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对提供证据的时间进行了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已于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01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4月1日起施行。
一、当事人举证
第一条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
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
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向当事人说明举证的要求及法律后果,促使当事人在合理期限内积极、全面、正确、诚实地完成举证。
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
三、举证时限与证据交换
第三十二条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
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在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同时向当事人送达举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应当载明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与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取证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指定的举证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证据的法律后果。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第2个回答 2010-11-19
在诉讼过程中,开庭审理的时候必须带证据原件,当庭向对方当事人出示,有无异议当庭表示,愈期不予理睬!
第3个回答 2010-11-20
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提供证据,证据复印件提交法院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由法院交给对方当事人。
庭审过程中有举证质证阶段,即由一方当事人举证,另一方当事人质证,此时,如对方当事人要求你出示原件,你应当出示。如你无法出示原件,则对方会对你提供证据的真实性提出质疑。
当然,可能也有例外,比如法院组织双方先进行庭前的证据交换,那你也应当带好原件,以备对方核对。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