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老公和其他女人的暧昧短信,该怎么办?要不要离婚

我和男友交往了两年,他对我很好,包容了我很多坏脾气,我们的感情也很好。我今年27岁了,他26岁了。我的父母对于我婚姻的事很着急,父母也觉得我不能再这样拖下去,逼我和男友分手。反对的原因有几条:1、他学历太低,技校毕业(但他现在已经在读函授大专了)。2.没有稳定工作,在保险公司打工。3.家境不好,单亲家庭,母亲没有正式工作。4.能力太差,我父母觉得他不会与人沟通,不会做家务,不能撑起一个个家。5.思想太幼稚,情商太低,不具备各种结婚条件。6.据我父母调查,他的生父和继父都有点作风问题不太好,怕他会耳濡目染。(但我不确定这是否是真的)。我的家庭条件比较好,我父母也是离异,父亲自己做生意,母亲在国企工作,我自己也在国企工作。从小没有过过苦日子,父母总是把最好的给我。现在他们不同意就是怕我将来过苦日子,觉得他给不了我幸福。现在面对重重困难,棘手的问题,面对亲情和爱情,我不知道该怎么抉择?

如当事人想离婚的话,需要准备起诉书一式两份、结婚证的原件、身份证及复印件,以及诉讼费用,去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户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经过审理后,依据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
同时,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标准如下,如属于以下范围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婚姻法中规定婚前财产属夫妻之一方所有,相关规定如下: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引者注:此处十七、十八条即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多数情况属共有,婚前财产及其它一些符合条件的属一方所有)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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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16
聪明的女人应该从自己身上出发找出问题的源头,和他沟通哈,但不是从这个事情为出发点。
笨女人。。。你就和他闹吧。闹翻了你又能得到什么呢?分手离婚双方的婚姻能不能挽回,找家乐扔一个褂,他的抠口,汽,散,死,玖,仨,琳,尔,久,玲。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不要再在以后有意无意地提起,以免揭开旧伤,又留下新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5-16
对于感情是否继续,你描述的对方经济状况这个不是重点,最重要是你说他和别人暧昧,这就无法忍受,还有他不爱做事,生活能力差,这会给以后的婚姻生活带来很大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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