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我找您打这场官司,赢的机会有多少?赢了是否需要付给他养老保险金??

我在1995年开厂在9月招来一个带班师傅,而双方没有签定劳动合同,定的工资为900元/月.在这期间,那师傅经常请假休息,而定的是月头工资.所以上几天都是900元/月.不过他在晚上加班时也是没有给工资报酬.到了2006年8月那师傅工资是1300元/月,我和他也没欠订劳动合同,因为他经常请假,我就想改一下工厂的规矩,他不满意就不做了.现在他因这个原因把我告到劳动局,要求我交纳95年至今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还有赔偿失业保险金.但我们并未签定劳动合同,也无上岗证,发工资也是发现金.他找了以前在我工厂上过班的三个人来作证.

你们虽然没有签劳动合同,但他有证据证明你们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所以解聘的话,肯定要按政策支付失业金的。关键的问题是你们的劳资关系没有档案可查,打官司只能在这个方面做文章了,也就是说赔多与赔少的问题。

参考资料:更多请查看法邦网法律咨询 http://consult.fabao365.com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无其他回答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