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具备的条件 1 、有单位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 、有确定的经营范围和娱乐项目; 3 、有适合演出的建筑物、必要的器材设备和与之相适应的专业管理人员; 4 、安全设施、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 5 、歌厅面积不得少于 60 平方米,歌舞厅面积不得少于 80 平方米,卡拉 OK 厅面积不得少于 40 平方米,设包厢的卡拉 OK 厅总面积不得少于 80 平方米,每个包厢面积不得少于 6 平方米,舞台要 10 平方米以上、高 70 公分以下,有化妆间和演员休息室; 6 、场内亮度:舞厅不得低于 4 勒克司,歌厅、卡拉 OK 厅不得低于 6 勒克司,包厢亮度不 得低于 3 勒克司,包厢必须有透明门窗; 7 、歌舞厅扩声系统的声压级,正常使用应在 96 分贝以下。场外噪声不得超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8 、营业性歌舞娱乐场的灯光、音响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及文化部的行业标准; 9 、他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条件。 (二)提交的材料 1 、书面申请报告; 2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3 、银行或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 、演出场所的使用权证明及平面图; 6 、演出场所的器材设备清单。 (三)审批程序 1 、申请人出具上述资料到所在地文化行政部门审批; 2 、文化行政部门在收到申办材料后,在 15 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3 、审核合格的申请单位,发放《文化经营许可证》; ???? 4 、取得《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开业。 (四)审批依据 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管理办法》。???以上内容是网上找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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