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有期限吗?

如题所述

根据《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限是2年,可以说法院强制执行二年后过期。进入执行程序后一般是6个月执行完毕。《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温馨提示:内容为网友见解,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5-09

宋聪聪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张保刚律师

擅长:公司法务

刘勇律师

擅长:损害赔偿

王莉律师

擅长:劳动工伤

陈娜律师

擅长:税务合规

朱哲雨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

李昌锁律师

擅长:经济纠纷

李金杏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

    官方电话在线客服官方服务
      官方网站电话咨询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9-10-16

有的。期限计算两种情况如下:

一、予加处罚款。

    从《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第2天算起,为第1日。在第16日没有履行的,确认在处罚书规定的15日内没有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

    第17日,就可以下达《催告书》了,催告的内容是催缴处罚书确定的罚款额。建议《催告书》再给予15日或者30日的履行期限;《催告书》也可以在三个月后(诉讼期限满),申请强制执行的最后期限前(10个工作日+催缴限定的期限内)这段时间内作出并送达;

    处罚书送达后90日(3个月),催告书限定的期限届满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从处罚书送达后第2天起,共计所需最快时间3个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极限时间:3个月后+180日内。

二、不予处罚款。

    从送达处罚决定书第2日算起为第1日,第16天后,确认在处罚书规定的15日内没有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

    第17日,可以下达《催告书》(没有标准文书,需自制催告书),催告的是要求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金额。建议《催告书》再给予15日限期内履行;

    处罚书送达后第35日,送达《加处罚款决定书》,载明加处罚款金额为处罚金额的1倍,及计算依据和方法,并交代有3个月诉讼期限;

    加处罚款决定书》送达3个月后,不起诉的,在申请法院执行前10个工作日,再次发《催告书》(催告书使用国家局标准文书),与前次催告不同,这次催告的是履《行处罚决定书》和《加处罚款决定书》确定的、相加的金额。并给当事人10日的履行期限;

    《加处罚款决定书》送达后90日(3个月)后不起诉的,即:《处罚决定书》送达后125日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处罚决定的罚款金额和加处罚款的金额。

《加处罚款决定书》也可以向后一点时间作出并送达,但是后续程序也要延期,不要全挤占55天的向法院申请的机动时间为极限,要为自己留出申请法院执行的时间。 但是,即便在35日之后作出,加处罚款的金额也不得超过罚款的1倍,即:33.33天后达到罚款额的1倍。给出35天是考虑送达后第2日才起算。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0-03-24

有限制。如果双方当事人或者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年,如果双方都是法人或是其他组织,则期限为6 个月。

第4个回答  2020-06-05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