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有经过高中预申请的首次贷款学生,申请所需材料包括:本人签字的、资格认定部门盖章的申请表原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原件需出示。
2.续贷申请所需材料包括:学生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从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符合哪些条件
学生已收到高校录取通知书,或是高校在校生,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与共同借款人的户籍均在本区县,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学生所在家庭经济困难(需具备有关证明),详细内容您可以向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老师咨询。
共同借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原则上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